一、项目概况:本次委托开展研究的对象为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拟开展前期研究评价的物业,建筑面积最大约66014平方米,具体以甲方提供资料为准。现需选聘专业机构提供项目前期研究评价论证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根据甲方委托要求开展项目前期研究评价论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及市场分析、价值评估、风险提示、实施建议等,乙方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编写项目研究评价报告,根据甲方的要求参与会议,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次研究评价论证工作。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果文件编制经甲方审核通过。本次遴选结果公示结束后3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展项目成果编制并于7天内提供初步成果。
四、遴选上限价:13.6万元(最高限价),含专家评审费,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
五、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阶段支付。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书(备案等级为壹级)。
(三)具有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证书。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合同签订后,乙方7个自然日内完成初步成果编制,正式成果文件根据甲方意见修改且经甲方审核通过,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款的90%;剩余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评价金,在正式成果审核通过后根据履约评价得分支付,供应商参与遴选、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金。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服务工作的,甲方按照乙方已完成且经甲方确认的工作量占合同总工作量的比例结算合同费用。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3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13日12: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001(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先生,0755-28988286),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的,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十、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3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