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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空间租赁合同(非住宅类)专项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一、目标任务

  对集团(含区保障房公司及辖属企业,以下同)产业空间租赁合同(非住宅类)进行全面梳理,遵循风险导向,开展专项审计。推动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优化合同条款、完善租赁台账、规范日常管理,促进国有物业出租日常管理与监督检查科学化、常态化运行机制的形成。

  二、审计范围及主要内容

  本次审计范围为集团所有非住宅类的经营租赁物业资产,包括写字楼、工业厂房、研发办公用房、商业用房等,通过此次审计对集团产业空间租赁合同进行全面梳理。

  主要内容如下:

  1、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对生效中产业空间租赁合同(非住宅类)进行审计,并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延伸或追溯。包括合同签订权限及审批管理、免租期与优惠租金的给予、租金收缴完整性与及时性、租赁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情况、违约金(滞纳金)的计算与收取情况、其他租赁合同履约事项等进行审计;

  2、对是否存在违规转分租现象、是否存在未按要求进平台公开招租情况、“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合规性情况等进行审计;

  3、对租赁管理制度及租赁合同变更管理相关的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及租赁管理人员配置与岗位职责分工等是否合理合规进行审计;

  4、以2023年8月31日为基准日出具集团产业空间租赁合同(非住宅类)专项审计报告,披露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建议(须在签订合同后45日内提供审计报告初稿,并于签订合同后60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三、遴选上限价

  含税价14万元(最高限价)。

  四、报价要求

  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合同采用含税总价包干,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采购人不支付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任何其它费用。

  五、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七、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预计为合同签订日起60天内,具体以实际完成审计工作期限为准。

  (二)合同支付条款

  1、自乙方进点工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全部服务工作内容,出具正式书面审计报告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合法有效的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并完成履约评价和内部审批后,向乙方支付合同剩余价款。其中履约评价合格及以上的,支付全部合同剩余价款,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支付全部合同剩余价款的二分之一。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7月8日—2023年7月14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3年7月14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202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联系人:田小姐,0755-28962912),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法人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根据资格要求提供)等。

  九、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标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官网进行公示。

  附件:

  1.响应文件一览表

  2.综合评分表

  3.承诺函

  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告知书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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