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岗区群众文艺精品创作扶持办法>的通知》(深龙文规〔2020〕7号)有关规定,龙岗区2022年度群众文艺精品创作扶持结果已通过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现将结果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5日—7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应当在公示期满前向我局提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755-28948332,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77号海关大厦东座1403室。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2022年度群众文艺精品创作扶持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