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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20年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清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企业:

  我局于2022年7月7日发布了《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发展实施细则》,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条件之一修订为项目验收通过后予以激励,为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现开展往年配套项目资金监管账户清理工作。

  请2017—2020年度期间获得我局国家、省、市创新平台配套扶持且在我局合作的银行开设监管账户的单位、企业开展自查,及时处理监管账户剩余资金。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监管账户金额为0的,自行向监管银行提出销户申请,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销户。

  二、项目已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监管账户有余款的,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向我局申请资金结算,提交材料详见附件。

  三、项目未能通过上级部门验收的,于2023年5月26日前向我局提出项目终止申请(申请所需资料电话咨询科室),并退回监管账户余款及利息。

  四、项目仍在建设期内按计划正常开展的,继续按资金监管合同的要求申请使用资金。

  提交的材料请于2023年5月26日前通过电子文档形式发送到龙岗区科技创新局邮箱:cxptk@lg.gov.cn,纸质件邮寄至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联系及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616;联系人:创新平台科;电话:0755-28263840。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将项目监管账户资金转入基本账户的申请(模板)

  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

  2023年4月23日

相关附件:

  • 附件:关于将企业监管账户资金转入基本账户的申请(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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