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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B-2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罗山B-2项目位于深圳市平湖街道平大路以北,碧湖大道以南,凤平路以西,京九铁路以南,区域条件较为优越。项目总用地面积5.93万㎡,土地性质为工业M1用地,总建筑面积约29.20万㎡,其中计容面积23.73万㎡,不计容面积5.47万㎡,总投资约20亿元。该项目投资大、建设工期紧、运营时间长及合作谈判复杂,为有序、科学的推进项目落地,并给各项决策提供依据,现需选聘第三方专业咨询机构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二、主要工作内容:本项目投资测算范围总建筑面积约29.20万㎡,可研报告具体研究内容如下:

  1.项目及企业概况(项目概况、企业概况及编制依据);

  2.项目建设背景和必要性(项目建设背景、企业战略符合性、规划政策符合性);

  3.市场分析(分析项目所在行业的业态、市场环境和容量、产业链供应链、产品或服务价格,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评价项目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提出市场营销策略方向);

  4.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分析(项目选址、项目建设条件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

  5.项目工程技术方案及运营方案(工程技术方案:主要研究项目建设标准、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和系统设计方案、交通流线、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及韧性工程等相关内容;运营方案:主要研究生产经营、安全保障及运营管理等内容);

  6.项目融资与财务方案(含投资编制依据、投资匡算、资金筹措、投资计划、经营收入及税费、经营利润、现金流,敏感分析、不确定性分析并编制相关表格。对于需要委托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的项目,投资匡算须增加近三年类似工程项目投资造价分析的案例);

  7.项目影响效果评价(包括资源利用与节能减排、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经济和社会影响评价等);

  8.项目风险和管控方案(包括市场需求、产业链供应链、融资环境、建设运营、财务盈利性、生态环境、经济社会等领域的各类风险及防范措施);

  9.研究结论和建议(归纳总结拟推荐方案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建设和运营方案、投融资和财务效益,提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研究结论;指出项目可能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措施建议);

  备注:

  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先期开展,因投资总额及合作企业每年租金支付计划存在变化,后续需根据我司谈判进展再行修改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于后续工作具有不确定性,本公告公示后,意向参与单位提交资料的视为默认接受上述不确定性。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本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工作,根据甲方要求参加专家评审以及项目汇报会议,专家评审费用由可研编制单位支付。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投资决策通过甲方审核或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展项目成果编制之日起10天内提供初步成果,自甲方通知乙方出具正式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成果(含带链接的Excel电子测算表格及word版可研报告)。

  四、招标上限价:本次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为30万元(最高限价含需由可研报告编制单位支付的专家评审费)。

  五、报价要求:响应单位在此限额下自行报价;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根据合同节点阶段支付。

  六、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一)完成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

  (二)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

  七、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八、服务酬劳的支付:项目启动且双方签订合同,甲方通知乙方开展项目成果编制,成果文件通过甲方审核或经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款的30%;项目成果文件通过专家评审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成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款的30%;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经甲方审核同意,支付合同款项30%;根据履约评价得分情况,完成合同最终结算后支付10%,因阶段性服务目标未达成或项目中止、终止等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根据上述达成的服务目标结算款项,剩余未完成服务目标对应的款项不予支付。供应商参与投标、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金(履约评价金额最多为合同总额的10%)。

  九、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4月10日—2023年4月12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2023年4月12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3603室(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罗山事业部,联系人:陈小姐,13751009911),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在公告期间内如未达到3家(含)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第二次公告时间为第一次的50%。若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而不再另行发布采购公告。对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均作无效响应处理,不得进入比选程序。

  十、招标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1.2项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采购人:深圳市罗山科技园开发运营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响应要求文件一览表.doc
  • 附件2.详细评审表.doc
  • 附件3.承诺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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