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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选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的公告(编号:LGQY2023ZW003)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水径社区,用地面积为8089平方米,拟用于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为加快该项目推进,现公开征选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编制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迁址重建项目建议书。

  (二)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至编制服务完毕为止,且获得甲方认可,取得立项批复。

  (三)项目费用:本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费用控制价为19.5万元(人民币)。

  三、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要求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工程咨询资信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

  5.参与本项目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由供应商在诚信承诺中作出声明)。

  四、公告时间

  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日。

  五、评选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项目评分细则。

  六、应标方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详细报价;

  2.机构简介、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项目实施方案、项目重点及难点分析;

  5.其他评分标准中作为评分依据的相关材料。

  注: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否则视为不合格材料)并加盖公章,于2023年3月1日(周三)14:00-17:00送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简竹路12号简竹护理院行政楼4楼总务科,联系人:郑工,电话:0755-28749503。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023年2月22日

相关附件:

  • 附件:项目评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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