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佰联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佰联实业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陈志林诉你公司劳动争议案(深龙劳人仲(园山)案【2023】31号)。申请人陈志林请求你公司支付:1、支付工资(从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10日),小计金额:1964元;2、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从2021年11月06日至2022年11月21日),小计金额:30000元;3、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从2022年06月03日至2022年06月05日),小计金额:1382元;4、支付年休假工资(从2016年06月10日至2022年11月21日),小计金额:9609.19元;5、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小计金额:33776元;6、支付工资(从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小计金额:4800元。

  因通过直接、邮寄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以公告方式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下列仲裁文书:开庭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仲裁资料。现定于2023年03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在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园山仲裁庭开庭。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福桐路数字硅谷产业园南门D栋一楼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755-28389606)。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现于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上公告,且已在你单位的工商注册地张贴公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张贴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福田益民小区1号综合办公楼2楼。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