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深圳市荣利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黄开坤诉你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平湖)案【2022】2779号)已办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仲裁裁决书。裁决结果如下: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1113.60元。

本公告已于2023年1月30日张贴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力昌社区力元路112号新厦工业城恒浩工业村8号楼。你可到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双拥街131号国土大楼一楼领取仲裁裁决书(联系人:许小姐,电话:0755-85238727)。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未领取的,自张贴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上述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如你不服上述裁决,可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上述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