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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将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入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单元项目的公示

  根据《龙岗区非农建设用地管理办法》(深龙府办规〔2020〕2号)规定,现将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非农建设用地指标(宗地号为G04410-70号非农建设用地指标未被使用部分)调入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事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拥有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G04410-70非农建设用地指标6597.9平方米,其中599.6平方米已在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内使用,730.0平方米已在下李朗工业区升级改造项目内使用,剩余5268.3平方米暂未使用。现拟将其中位于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拆除范围外且暂未被使用的5268.3平方米调入并参与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已于2020年4月25日通过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按照程序予以公证。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公告栏

  (二)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bmzz/nwjdb/)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2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9日止。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上述非农建设用地指标调整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须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须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须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联系人:戴吉康

  联系电话:13410165683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北路1号下李朗村委办公楼301

  特此公示。

  深圳市李朗股份合作公司

  2022年12月1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图.jpg
  • 附件2:拟调整非农建设指标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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