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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龙岗区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第二次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

  为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建筑节能条例》《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深圳市勘察设计、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和科技标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做好《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厘清我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区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加快推进我区建筑业低碳发展与高质量转型升级,促进我区工程建设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我局定于2022年11月28日至12月9日开展龙岗区2022年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第二次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对本年度第一次专项检查种发现的各类问题回头看。

  2.对区管在建建设规模大于10万平方米的大型住宅小区、建设规模大于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实施装配式建筑技术的民用建筑项目进行抽查检查。

  3.自2022年1月1日起纳入深圳市金建工程装配式建筑服务管理系统的区管装配式建筑项目。

  二、检查依据

  国家、省、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设计文件质量检查为主,兼顾项目实施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专项的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审查质量及各专项内容现场实施情况。

  四、时间安排

  检查时间:2022年11月28日-12月9日。

  五、情况通报及问题处理

  本次检查情况将对社会进行通报。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受检项目有违反国家、省、市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领域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问题,将责令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将依法进行查处。检查行动结束后,编制检查行动总结,届时将报送市住房和建设局并抄送各相关单位。

  专此通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

(联系人:黄庆钒,联系电话:0755-28589956;联系人:许鹏远,联系电话:0755-2858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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