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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相关项目财务尽调服务遴选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一

  1.本项目属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片区,更新单元用地面积约12万㎡,拆除范围面积约12.1万㎡,涉及拆迁补偿权利人约2050户,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2.2008年列入计划;

  3.2017年获得专项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约6.8万㎡,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63.6万㎡,其中住宅约40万㎡,商业、办公及酒店14.18万㎡,商业公寓6.4万㎡,地下商业1.1万㎡,公配1.9万㎡。

  4.2020年项目一期确认主体,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总地价已缴纳首期/共两期),目前已开工建设并处于基坑支护施工阶段(已停工)。

  (二)项目二

  本项目属于非农合作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片区,用地面积约1.9万㎡,尚有10783.78㎡非农指标未完成村集体民主决策流程,计容建筑面积7.6万㎡,其中住宅4.7万㎡,商业2.6万㎡,公共配套3300㎡。商业全部返还村集体,住宅返还相关权利主体5752㎡,可售物业均为住宅41942㎡;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项目一

  1.目标公司的构架及情况,包括历史期间重大股权变更情况、项目的历史沿革、重要的董事会文件等;

  2.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融资、货币、存货、固定资产、应付应收和预付预收账款、其他款项、所有者权益等;

  3.开发/拆迁成本情况,包括补偿标准、过渡期间的安置补偿、回迁房的装修标准、拆迁成本的支出明细、各类合同核实统计等;

  4.对拟参与项目的主体编制的经济性可行性测算进行复核,并同时对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片区一拆除用地面积约22万㎡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已有的经济可行性测算校核;

  5.项目的税务情况,包括应纳应缴税费、欠税等;

  6.其他与尽调相关的事项。

  (二)项目二

  1.目标公司的构架及情况,包括历史期间重大股权变更情况、项目的历史沿革、重要的董事会文件等;

  2.目标公司的资产状况,包括融资、货币、存货、固定资产、应付应收和预付预收账款、其他款项、所有者权益等;

  3.开发/拆迁成本情况,包括补偿标准、过渡期间的安置补偿、回迁房的装修标准、成本的支出明细、各类合同核实统计等;

  4.对项目的经济性可行性进行测算,包括学校的费用、并同时对位于项目旁边一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的经济可行性测算校核,该项目已完成专规批复;

  5.对配合政府完成该片区内一所民办学校的征收工作(即由民办学校正转为公办学校)进行价格估算;

  6.对商票、承兑汇票情况(含费率)进行统计;

  7.项目的税务情况,包括应纳应缴税费、欠税等;

  8.其他与尽调相关的事项。

  三、采购控制价及合同价款

  本合同拟采用总价包干。采购控制价(最高限价)总价为78万元,其中项目一上限价38万元,项目二上限价40万元,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价。项目启动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具体项目的工作启动开展以发标方书面通知为准,未出具书面通知开展工作的,项目费用不计算,中标方不得要求支付任何费用。

  四、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五、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

  六、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投资决策通过审批或终止合作。合同签订后,自甲方通知乙方开展项目成果编制之日起15天内提供成果。

  七、服务酬劳的支付

  项目启动且双方签订合同,成果文件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款的40%;出具正式报告并签收,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批后支付合同款的50%;投资决策通过审批或合同终止后进行履约评价,合同总额的10%作为履约评价金;供应商参与遴选、签订合同视为接受甲方的单方履约评价结果,同意由甲方根据单方履约评价结果支付履约评价金。

序号

支付阶段

支付比例

1

成果文件经甲方认可后

合同总额×40%

2

出具正式报告并签收

合同总额×50%

3

履约评价:投资决策通过审批或合同终止后进行履约评价后根据得分支付

合同总额×10%

  考核措施:1.考核评定:由项目小组组成履约考核小组,项目合作期满后按照评分表(见附件3)进行履约评价。

  2.考核费的支付:

  (1)评价结果为70分(含)以上时,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核准后支付;

  (2)评价结果为60分(含)以上70分(不含)以下时,则甲方将扣除一半履约评价金;

  (3)评价结果为60分(不含)以下时,视为乙方未正常履约。甲方将专文予以通报批评,且有权扣除相应考核费用。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2年11月25日—11月30日止。响应供应商应于11月30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1正4副密封(统一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正本的PDF版电子扫描件)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1001室(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公司,联系人:顾楠楠,0755-28988113),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现场踏勘由响应供应商自行前往,具体定位详见附图。

  (二)响应文件包含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提交资审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响应供应商少于3家,发布二次公告(原则不少于一次公告发布时间的50%),二次公告期满后,有效响应单位仅有2家的,选择继续评审或组织谈判,有效响应单位仅有1家的,直接选定成交单位。

  九、遴选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组织响应文件开启、方案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企业网站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采购人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投置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 附件一:响应文件要求一览表.doc
  • 附件二:综合评分表.doc
  • 附件三:履约评审表.docx
  • 附件四:承诺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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