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义泰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张学珍、冷孝超、王云珍等59人诉你单位深圳市鑫义泰科技有限公司(第一被申请人)、深圳市诚鼎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申请人)劳动争议案件(深龙劳人仲(龙城)案【2022】1394-1452号),本委依法立案审理。申请人于2022年10月31日以双方达成和解为由书面向本委申请撤回仲裁申请。经审查,本委认为理由成立,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五条之规定,本委仲裁决定如下:准予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因通过电话、邮寄等方式无法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经营者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仲裁文书:
深龙劳人仲(龙城)定【2022】226号仲裁决定书
你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98号龙城街道办C栋一楼综治维稳中心仲裁立案窗口领取(联系电话:0755-89916379),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