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参与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作用,致力及时有效化解疑难、重大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岗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机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龙法治〔2022〕2号)的文件要求,决定成立龙岗区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为全区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提供专业支撑和法律保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成员组成
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由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热心为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服务,熟悉本单位、本领域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在所从事的工作领域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人员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根据工作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
二、主要职责
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的主要职责是推动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参与本单位、本领域重大行政争议案件的调处工作,为行政争议快速、有效调处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等。具体包括:
(一)专家会诊。对疑难、重大行政争议的化解工作方案进行会诊,提出处置法律意见和建议;
(二)攻坚克难。参与疑难、重大行政争议案件的化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三)以案释法。开展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方面法律法规、纠纷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四)指导服务。配合开展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各街道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技能培训,提升行政争议调解工作水平。
三、工作机制
(一)区行政复议办在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前进行分析研判,将适合调解的案件纳入受理前调解和解的范围,按照属地原则,视情况由街道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先行组织调解。
(二)各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存在较大败诉风险、维稳风险的案件,可以邀请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参加,调解专家库成员配合矛盾纠纷调解主责单位或部门开展调解工作,或者对疑难、重大行政争议的化解方案进行会诊,提出处置法律意见和建议。
(三)各部门、各街道行政争议化解工作情况纳入法治政府考核,由各相关单位建立台账,统计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及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参与调解情况。
(四)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根据职责要求,应邀开展对相关单位办案人员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技能培训,应邀开展法治讲座,开展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方面依法行政工作培训。
四、工作保障
(一)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由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和诉讼科负责日常联系与衔接工作。
(二)各街道司法所应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作用,运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高行政争议化解成效,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各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加强与法院、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为行政争议提供多元化解渠道。加强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对接联系,实现对行政争议实时答询、即时化解。
(四)区司法局对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运行提供工作支持,广泛宣传推广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和专家库成员调解工作成效,开展专家库成员表彰奖励。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名单
龙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
附件:
深圳市龙岗区行政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