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局应急避难场所的设施设备更新维保及日常管理工作,我局拟采购应急避难场所基本物资一批,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内容
采购深圳大运中心室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基本物资,项目涉及的相关设备应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设备购置、运输、安装,直至设备正常使用,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相关费用,具体要求以项目合同为准。
二、项目需求
深圳大运中心室外固定应急避难场所基本物资采购清单明细详见附件。
三、经费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控制在85.22万元以内。
四、交货期限
中标人在接到送货通知当日起30日(自然日)内完成供货。
五、应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且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页查询截图);
3.本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时间
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0月10日
七、评选标准和办法
我局项目评审小组将从报价、资质、经营状况、过往项目经验、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度、售后服务等方面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全面评审,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最终确定中标单位并予以公布。
八、投标方式
1.应标单位需提供资料清单(需按下述顺序编排):
(1)项目报价单明细表(须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网页信用情况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公章);
(4)项目实施计划书及产品质量保障方案;
(5)同类型物资采购业绩、制造商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售后服务内容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保修期、维修响应时间、质量问题更换等内容,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2.投递方式
以上资料一式五份(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密封,于2022年10月10日18:00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逾期不予受理。如未按要求注明,视为无效标书。
九、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联系方式: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综合监督科叶小姐,联系电话:0755-28948316。
2.投标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海关大厦东座1136室,收件人:高小姐,邮编:518172。
附件:深圳大运中心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基本应急物资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