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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2019年9月19日,龙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龙岗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要求,区政府要强化重点领域审计监督,加强审计结果运用,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张勇书记要求各分管区领导对照责任清单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区督查室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区审计局对问题逐条进行跟踪督促检查。

  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共涉及90个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的有71项,处于正在整改阶段的有19项。从总体情况看,各被审计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整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规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截至2019年11月,促进增收节支3.78亿元,盘活财政资金6,026.76万元,追缴收回非税收入、多付资金1,306.49万元。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各相关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着力查找制度性、根源性的问题症结,从完善制度和理顺机制方面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19项。三是加大问责力度,促进责任追究。累计约谈7人次,通报批评4人次;审计向主管部门移送违规事项12起,其中移送区住房建设局5起、财政局3起、国资局2起、卫生健康局2起。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部分项目未及时下达的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区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国土基金收入预计数,科学合理测算我区分成收入,提高2020年国土基金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及完整性,相关预算编制预计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是部分项目资金未及时下达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压缩统筹类资金规模,对能够明确使用单位和项目的已全部编入部门预算。2019年预算安排统筹类资金28.99亿元,较2018年减少15.12亿元。截至2019年6月,未下达资金较2018年同期减少了10.38亿元。

  2.关于部分预算支出归属不够明确、安排不够合理的问题

  区发改局优化了2019年政府投资计划编制和执行管理,对符合国土基金使用范围的道路交通、空间规划、征地拆迁、市容环提等项目,优先安排国土基金,其他项目尽量使用同一类资金;对需要多次下达资金计划或者进行资金调剂的项目,优先使用相同来源的资金进行保障。

  3.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一是文化类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会同产业主管部门对《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在扶持项目审核过程中增加了向相关部门进行函询的环节,避免同一项目“多头申请,重复安排”。吉华街道办已追回重复扶持的补贴49.80万元,街道办主任对相关部门及其分管领导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是部门监管不严格的问题。相关部门加强了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区文促中心、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全额追回多付给8家企业的补贴257.90万元,区文促中心由分管领导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违约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个人的2,140万元补贴,区科技创新局已追回500万元,区人力资源局将通过司法途径追缴390万元,其余1,250万元需待上级部门明确处理意见或区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后再采取处理措施,区住房建设局收回人才住房2套,扑浪科技公司及团队带头人被列入市科创委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4.关于政府投资计划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区发改局投资计划与区财政局部门预算衔接不够顺畅问题。区发改局于2019年2月中旬提前启动了20202021年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工作,并与区财政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对接政府投资计划项目和资金安排信息。截至2019年11月底,已完成计划申报审核,正在进行联评联审,下一步将与部门预算同步提请区人大财经城环工委提前预审。

  二是计划管理方式不科学问题。区发改局于2018年底启动了龙岗区政府投资计划管理系统开发工作,目前已完成计划编报和意见征求模块的开发,并应用于龙岗区2020-2021年计划编制工作,提升了计划编制的效率和质量。

  三是351个项目未编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问题。区发改局严格执行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调整计划,按照区人大会议批准的计划下达和管理资金,2019年下半年起,已停止安排计划外项目资金。在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将全年建设项目及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草案中安排,对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及资金一律不予安排,对确需新增的计划外项目和资金将严格按照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5.关于预算绩效评审结果未得到有效运用问题

  区财政局在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对103个预算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审,评审金额7.72亿元,核减金额0.86亿元,核减率11.14%。该局强化第三方评价结果运用的刚性约束,已完成评审的98个项目中,94个项目按照不超过评审核定金额的标准安排预算,预算安排数大于评审结果的4个项目要求提供充分的说明和佐证;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已出具评审结果的预算项目,因实际工作需改变项目内容或标准的,及时组织后续再评审,如2019年对各街道“城市管理”和“垃圾减量与分类”、区政法委“社会治理工作”等项目进行了后续再评审,并依据评审结果调整预算。

  (二)部门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预算项目编制不够细化问题。区财政局统一了“其他一般管理事务支出”项目内容的编列范围,要求各预算单位所有预算项目均需填写项目的具体构成,进一步增强预算的约束力。

  二是未及时清理上缴结余资金问题。龙岗公安分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吉华街道办等5个单位对结余资金进行了梳理,共上缴结余资金6,026.76万元。

  三是部分项目连续三年指标执行率较低问题。区财政局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对问题涉及的27个项目进行了重点审核,取消了19个项目、调减了2个项目;在以后年度预算编制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各预算项目以前年度执行情况,对连续多年执行率低的项目将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金额。

  四是非税收入未及时收缴问题。宝龙街道办、区住房建设局等3个单位已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146万元。

  2.关于支出不实的问题

  一是超进度支付合同款问题。区委宣传部、吉华街道办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款项支付行为,加强合同管理和风险防范;区建筑工务署及时约谈主办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给予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二是部分项目提前列支问题。区财政局按照资金使用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拨款进度,区教育局积极联系市教育部门加快补贴资格审核,缩短补贴拨付至监管账户与补贴实际支出的时间,避免补贴资金滞留监管账户。

  3.关于培训费等严控类经费管理还不够严格的问题

  一是违规支出培训费问题。区应急管理局、区委宣传部等3个单位已追回多付的培训费29.56万元,区应急管理局在局党组会对问题进行了通报,将相关责任人调离了工作岗位,区委宣传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区建筑工务署已追回超标准支付的师资费用0.6万元,并约谈主办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给予绩效考核扣分处理;龙岗中心医院已对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二是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工会福利问题。龙岗中心医院违规发放的48名人员加班补助4.63万元已于2019年8月从工资中全部扣回。

  三是市外体检不符合厉行节约原则问题。区财政局于2019年5月下发了《关于对2020—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十项要求的通知》,要求在职在岗干部职工一律不得到外地体检。

  4.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政府采购先实施后招标问题。区政府采购中心将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强化政府采购计划的刚性,对采购需求与其实际采购时间相矛盾的项目将一律不予受理。2019年7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完善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龙岗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培训。

  二是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问题。区委宣传部出台了《龙岗区委宣传部采购管理制度》,强化履约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区应急管理局开展了政府采购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强化采购流程管理。

  三是部分医疗设备采购脱离实际问题。区第二人民医院闲置的7台设备中,有5台通过卫生系统内部或医院科室间调配投入使用,剩余2台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恢复使用。针对该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及时开展了全区大型医疗设备使用情况综合评价,对全区22台大型医疗设备进行了统一调配;制定了《龙岗区公立卫计单位医学装备管理暂行规定》及《龙岗区卫健系统医学装备申报流程》,对医疗设备实际使用效益与可研结果偏差较大的,将对科室或单位领导进行问责并核减设备购置资金,促进医疗设备合理配置。

  (三)重点资金和项目绩效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性物业运营管理绩效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政府物业家底不清,基础数据管理薄弱问题。区物管中心成立了清理规范政府物业及场地管理工作组,制订了《龙岗区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政府物业及场地管理工作方案》,并选取平湖、龙岗和坪地街道为清查试点单位全面开展自查工作。2019年10月,区物管中心召集试点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清理规范政府物业及场地工作会议,部署相关工作并明确具体工作要求。12月,该中心组织了5个核查小组对龙岗街道80多处物业进行了实地核查。下一步,该中心将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部分政府物业使用效益低问题。对部分社区公配物业长期闲置问题,区物管中心正在修订《龙岗区社区配套和公共用房管理办法》及《社区公配物业规划设计方案审核规定》,完善规划设计及接收环节有关规定,把好审核关,保证公配物业设置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同时加强与物业使用单位的沟通,研究向民办机构有偿开放部分不适合公办社康中心用房的路径。对部分物业租金低于政府指导价较多问题,2019年1月起,区物管中心直接管理的经营性政府物业的新租及续租业务均在深圳市联合产权交易所平台上公开招租,确保物业租金不低于政府指导价,提升政府物业使用效益。

  三是部分公立医院停车场收支管理不规范问题。区卫健局制定并印发了《龙岗区卫健局关于加强我区公立医院停车场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医院成立停车场经费审核小组,加强停车场收支管理。区妇幼保健院已将停车场收回自行管理,停车场收支纳入医院统一核算。

  2.关于2018年度“智慧城区”项目跟踪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资产管理体制未理顺问题。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多次组织区财政局、区投控集团召开会议研究智慧龙岗一期项目结(决)算和项目终验后资产移交事宜,相关区领导组织召开了“智慧城区”项目跟踪审计整改情况协调会,初步确定在智慧龙岗2.0的规划建设中,各子项目的使用单位即为建设单位,避免资产管理存在真空地带。

  二是数据共享存在阻力,共享数据质量不高问题。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加强与市、区两级相关单位的沟通,推动数据对接工作,组织区工信、住建、水务、燃气集团等召开专题协调会议,推动水、电、气数据对接;协调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水务集团,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订阅相关数据,推进用水数据共享。

  三是数字教育项目缺乏统筹规划问题。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区教育局对各学校网络现状和需求进行了调研,梳理出学校网络升级改造、教育数据中心升级、教育服务平台建设等内容,并将其纳入智慧龙岗2.0的规划中。

  3.关于“雪亮工程”建设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管理不到位,财政包袱较重问题。龙岗公安分局正在聘请第三方单位对雪亮工程一至四期及视频门禁项目维护、运营成本进行重新核算,准确测算租金及维护费取费标准,并将运营成本与质保服务区分开来,待核算完成后,将据实核减相关费用。经初步测算,截至201912月底,一、二期项目累计多支付租金8970.37万元,计划在剩余的租期内予以抵扣。

  二是非公共区域视频监控建设对社会投资缺乏引导问题。龙岗公安分局加强运维管理,对需要暂时拆除设备的场所,运维人员将设备进行保护性拆除并登记入库;对被查封、内部装修或转租的场所,在确定其再次开业后,将相应的监控设备还原安装;对新增场所,利用旧设备进行安装,提升设备使用效率。

  4.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部分已征转土地管理不到位问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于2019年7月致函各街道,敦促街道核查已签协议未报备案的情况,要求各街道及时备案并办理土地移交入库手续。截至2019年10月,已收到各街道报送备案协议161份,已完成各街道移交入库地块协议54份。

  二是部分土地管理不规范问题。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已启动全区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并会同各街道办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整理完善《深圳市龙岗区到期临时用地收回明细表》,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了《龙岗区到期临时用地清理回收工作指引》,指导各街道开展到期临时用地清理入库工作。截至2019年10月底,已验收入库16宗,面积7.15万平方米。

  (四)推动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设计标准不统一问题。区水务局已要求设计单位优化2019年消黑工程施工图设计,用石粉渣代替中粗砂进行回填,管沟开挖宽度调整为设计规范较小值,节省工程造价约2.75亿元。区水务局今后将参考相关设计规范,合理确定项目设计标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二是部分项目现场踏勘不充分,设计有待优化问题。区水务局要求设计单位对支护设计进行了优化调整,节省工程造价约1.01亿元。在设计阶段,区水务局要求勘察单位增派人员,加强勘察成果现场复核,设计单位根据勘察结果及时优化设计方案。在施工阶段,因勘察设计单位主观原因导致重大变更的,将对相关单位进行履约预警,对屡次出现问题的单位,直接履约评价不合格。截至2019年11月,区水务局共对勘察设计成果质量不达标的单位作出履约评价15宗。

  三是施工管理不到位问题。区水务局认真调查违规事项,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未按图施工问题,已责令施工单位按施工图要求返工,并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合计4万元;对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在岗、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已根据合同约定对相关人员处以罚款合计9万元。

  2.关于防范化解风险相关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制度设置存在缺陷问题。对扩大返投额计算范围问题,龙岗金控公司已完成了区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修订工作,待区国资局审核后提交区政府审议;对部分投资项目估值虚高问题,2019年起,龙岗金控公司采取直投方式投资的项目均根据市场化风投机构的交易估值进行,避免估值虚高的情况;对股权退出方式缺乏约束问题,龙岗金控公司正在完善投资管理办法,目前已采取跟投的方式进行投资,与领投企业按同样方案同时投资、同时退出。

  二是资金运营管理不到位问题。龙岗金控公司改进了对合作子基金管理费计提方式,对存续期内已退出的项目不再收取管理费。

  3.关于扶贫审计查出的问题

  一是项目总量与省市要求存在差距问题。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及区驻海丰指挥部积极开展调研,重点发展百香果产业园项目、果蔬安全生产示范基地、附城镇笏口村体育公园等项目,助力贫困村稳定脱贫。

  二是个别产业园出租未产生经济效益问题。经法院调解,承租方将产业园交回海丰县相关部门运营管理。承租方投入的110万元装修费、50万元租赁保证金均用来抵扣所欠租金,其余款项47.32万元将于2019年底前缴交。

  三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针对工程盲目上马问题,区驻海丰指挥部多渠道解决资金缺口,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安排220万元,其余资金将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针对工程进度缓慢问题,区驻海丰指挥部将按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截至2019年10月,已完成25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剩余12个项目正加快推进中,确保在考核前完成相关项目的建设。

  (五)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对部分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6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企业未纳入区国资部门监督范围问题。区国资局加强相关企业监督管理,推进将区新闻中心下属文化企业纳入新组建的区融媒体中心的监管范围;对龙山墓园、留学生创业园、东江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纳入区财政局监管范围。

  二是部分已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区国资局与深圳市广电集团将在收购深圳市东部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谈判中,一并解决企业分红款收回等问题。

  2.关于个别投资项目监督不到位,投资效果未达预期的问题

  一是融资租赁项目存在重大违约风险问题。龙岗金控公司督促下属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收回资金,减少融资租赁项目损失,目前已收回2,233万元,剩余未收回的7,529.75万元正通过司法程序等方式追收。

  二是擅自向关联方转移资金问题。龙岗信息管道公司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参股企业追回其擅自向关联方转移的资金,被转移的228万元资金将以管网资产抵退,并责成派驻人员在公司内部进行了检讨。

  三是重大战略合作项目推进不力问题。区城投集团积极采取各种措施清退不符合合作要求的企业,目前已清退5家、正在清退3家,剩余6家将采取资源对接等方式促成企业与中科院进行合作。

  3.关于资产管理不到位,租金应收未收的问题

  龙岗信息管道公司已组建管道巡查维护队伍加强管道资源日常巡查管理,目前仍在对管道内的光缆进行盘点,下一步将根据盘点结果催收租金。

  (六)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履职不到位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一是项目可行性研究不充分问题。区水务局成立了建管中心前期部,制定了《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工程前期设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并计划在丁山河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中重新利用相关闲置项目,更好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二是项目用地手续不齐全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加强与相关单位沟通,理清用地权属、地下管线等情况,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减少因设计方案调整及重大设计变更造成损失浪费。

  2.关于部分项目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一是工程前期手续不完善问题。区建筑工务署约谈主办科室负责人及经办人,并对相关人员予以绩效考核扣分处理,修订了前期管理工作清单,加强项目前期管理;龙岗公安分局、布吉街道办等单位通过细化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等方式完善项目管理。

  二是部分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问题。龙岗街道办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讨,并在街道办内部通报批评;平湖街道办印发《平湖街道小型建设工程立项、发包及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平湖街道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完善了小型建设工程定标规则,细化了工程招标相关规定。

  3.关于工程造价管控不严的问题

  一是个别工程结算资料严重失实问题。平湖街道办及时调减工程项目造价174.53万元,约谈了该项目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并对设计单位进行了履约评价。

  二是擅自提高建设标准问题。南湾街道在项目前期立项阶段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对设计方案进行严格把关,提高设计质量,严格控制通过工程设计变更提高建设标准的行为。

  三是工程其他费偏差率较高问题。横岗街道办等单位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完善服务单位业务及诚信管理,并约谈设计单位,不断提高造价管理水平。

  四是未对施工图进行经济指标审查问题。区发改局将要求主管部门加强初步设计方案审核,优化并提高设计方案的经济性、技术可行性。

  (七)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减税降负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区科技创新局已修订《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文件于2019年7月正式实施。区人力资源局已从修订扶持政策、优化产业园管理服务、加大宣传推介力度等方面加强招商工作,并已调整产业园招商策略,突出产业园孵化培育功能。截至2019年11月,已有7家优质成长型机构完成或正在办理入驻手续。

  二是深龙英才政策有待完善问题。区人才工作局正在修订《关于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在正式征求市级主管单位意见后将按程序推动政策尽快出台;区文促中心已追回多付扶持资金39.20万元。

  三是工程尾款未及时支付给施工企业问题。区建筑工务署加大与企业沟通力度,督促其按规定程序申请工程款项。截至2019年10月,共计支付相关工程款2,876.61万元。

  2.关于民生政策落实情况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社康中心规划布局不够合理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将结合相关规划及社区居民的需求,合理布局社康中心;对现有社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并、撤点,近期拟对区二院松元头社康、区七院西坊社康进行整合撤并。

  二是家庭医生项目管理较粗放问题。区卫生健康局加强督导考核,结合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行动,将家庭医生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一起按月考核评估;区第二人民医院正在编制《深圳市家庭病床服务规范》,进一步明确家庭病床申请程序。

  三是特色教育监管缺位问题。南湾学校已及时追回多付培训费1.05万元,区实验学校已暂停四点半课堂特色教育项目。

  三、其他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一步安排

  除上述情况外,因部分问题较为复杂、政策制定完善程序较多或协调难度较大等原因,相关整改工作仍在持续推进,尚需一定时间才能完成。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涉及问题较为复杂,需结合实际审慎处理。如对数据共享质量问题,因各职能部门系统相对独立,部分数据涉及个人隐私,统一标准和规范的建立较为困难;对部分社区公配物业长期闲置问题,受功能缺陷、用途受限等因素制约,闲置物业短期内难以投入使用;对融资租赁项目存在重大违约风险问题,因部分项目仍在法律诉讼阶段,相关判决及执行耗时较长。

  (二)涉及事项程序较多,需按照程序稳步推进。如对深龙英才政策有待完善及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问题,因政策修订需遵循专家论证、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等程序,导致政策或办法短期内难以出台;对专项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问题,因部分扶持资金需待市科创委明确处理意见后才能采取处理措施,相关资金收回需要一定时间。

  (三)涉及协调难度较大,需多方配合积极协作。如已征转土地未纳入国有储备土地监管范围问题,因涉及街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需由布吉街道与区投控集团会同区国土管理部门共同推进相关整改工作;对部分已纳入监管范围的企业监管不到位问题,因相关企业股权转让需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谈判,工作推进需多方协调。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制定了整改时间表和具体措施,分类施策,对整改难度不大的问题,加快推进相关工作,争取尽快整改到位;对历史遗留或涉及诉讼等问题,加强与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等沟通协调,稳步推进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有关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关于201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抓好未经法定程序批准项目问题的整改

  区发改部门严格执行2019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及调整计划,严格按照区人大会议批准的计划下达和管理资金,2019年下半年起,已停止安排计划外项目资金。在2020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过程中,将全年建设项目及所需资金全部纳入草案中安排,对未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及资金一律不予安排,对确需新增的计划外项目和资金将严格按照程序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强化重点领域审计监督

  区审计部门聚焦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编制2019至2020审计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审计项目40个。一是按季度组织开展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关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稳就业政策落实、智慧城区建设、财政专项资金整合等情况,促进重大政策落地生效。二是加强全口径预决算审计,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进行全面审计,将财政决算纳入审计范围,推进审计全覆盖。三是加强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的专项审计,对治水提质项目、全区清扫保洁资金、“大盆菜”项目、人才发展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推动财政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四是加强国企国资审计,揭示存在问题和风险隐患,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落实审计整改责任,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责成有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一是区委、区政府落实主导责任,张勇书记要求分管区领导对照责任清单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工作,区督查室将审计整改纳入督查督办事项。二是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召开班子会、专项部署会等形式,研究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对责任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三是区审计部门落实整改督促责任,制定整改分工方案,持续跟踪检查整改进度,指导、核实各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

  (四)建立健全审计结果运用机制,提升结果运用水平

  有关部门多渠道加强审计结果运用,增强监督实效。一是落实好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制度,将审计监督与组织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区委组织部会同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对15名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评议,将审计结果作为衡量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审计结果公开,推进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区审计部门2019年向社会公开审计报告60份,将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整改落实和整改报告公开情况作为全区绩效考核指标之一,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五)积极开展财经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有关部门不断加强我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积极组织各类财经业务培训和政策宣讲,区财政局近两年内先后8次对1540名财务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提高各单位资金管理、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管理水平;区审计局先后组织5名业务骨干到区水务局、区应急管理局等6个单位上门宣讲审计及财经法规,分析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典型性问题,帮助被审计单位加强风险防控,提高财经法纪意识。二是做好政策法规汇编及宣传工作,区财政局编印了《深圳市龙岗区财经政策制度汇编(2019)》及《2019年工作资料汇编》,为各预算单位编制和执行预算、审核审批财务事项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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