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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招聘综合考核相关事项公告

  我局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招聘公告,10月10日截止报名。经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情况,确定了进入综合考核的人员名单。为做好招聘综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0月22日(星期四)、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

  二、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包括两部分: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综合测试+面试。

  (一)现场资格审查+面谈

  1.时间:10月22日(星期四);签到时间详见附件1、附件2。

  2.地点: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09号);园长在8楼会议室签到,副园长在7楼703室签到。

  3.区教育局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的人员,于10月22日(星期四)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开展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具体请查看附件1、附件2)。

  4.现场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排序:

  (1) 报名表(招聘公告附件1);

  (2) 身份证、户口本;

  (3) 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本科或以上学历);

  (4) 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及验证截图、园长资格证;

  (5) 工作经历材料(对应公告中岗位年限要求提供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各项证明材料);

  (6) 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7) 承诺书(招聘公告附件2);

  (8) 证明:报考人员为龙岗区幼儿园在职教职工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招聘的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招聘公告附件3)。

  5.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必须本人参加。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进入面试+综合测试环节。

  6.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进入面试+综合测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是在材料初审基础上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进一步审查,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具体以最终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二)综合测试+面试

  1.时间:10月25日(星期日)

  2.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于10月25日(星期日)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候考、面试、综合测试。

  4.面试当天实行全封闭无通讯管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安排,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同时,请面试人员携带手机(有流量能上网)参加综合测试。

  5.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7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有关说明

  疫情防控期间,请佩戴口罩安全出行,提前准备好粤康码,并避免人员聚集。

  (联系人:张钧南,联系电话:0755-89551913/89553382)

  附件:1.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人员名单

  2.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副园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人员名单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10月20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人员名单.xlsx
  • 附件2: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副园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人员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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