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员招聘

龙岗区2020年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学副园长招聘综合考核相关事项公告

  我局于2020年4月10日发布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学副园长招聘公告,5月9日截止报名。经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按照报名情况、基本条件、查阅材料等情况,确定了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的人员名单。为做好招聘综合考核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5月22日(星期五)-5月23日(星期六)

  二、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包括两部分:现场资格审查+面谈、面试+心理测试。

  (一)现场资格审查+面谈

  1.时间:5月22日(星期五)

  2.地点: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龙岗区中心城清林路209号)

  3.区教育局通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的人员,于5月22日(星期五)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开展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具体请查看附件1、附件2)。

  4.现场资格审查时,相关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报名表并双面打印1份携带至现场,同时按公告要求携带以下材料,材料请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排序:

  (1)身份证、户口本;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3)健康证、教师资格证、园长资格证;

  (4)工作经历佐证材料(合同、社保、工资单、聘用证书等);

  (5)获奖证书、个人业绩报告等有关资历证明材料;

  (6)承诺书。

  5.现场资格审查+面谈必须本人参加。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面谈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进入面试+心理测试环节。

  6.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能进入面试+心理测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是在材料初审基础上报名人员提供材料的进一步审查,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具体以最终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二)面试+心理测试

  1.时间:5月23日(星期六)

  2.地点:待进一步通知

  3.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于5月23日(星期六)指定时间至指定地点候考、面试、心理测试。

  4.面试当天实行全封闭无通讯管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项安排。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同时,请面试人员携带手机(有流量能上网)参加心理测试。

  5.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三、有关说明

  1.报名园长的,综合考核合格但未能入围体检的人员,进入龙岗区公办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储备库,待有园长/副园长空缺时优先录取。

  2.疫情防控期间,请佩戴口罩安全出行,并避免人员聚集。

龙岗区教育局

2020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

  • 附件1-2:龙岗区2020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学副园长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面谈人员名单.xls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