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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干部参加“龙岗区城市化与社区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街道组织部、区有关单位:

  为适应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形势需要,进一步增强我区基层干部的综合素质,提高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选调部分优秀干部,参加2007年4月在北京大学举办的龙岗区城市化与社区管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学习和借鉴国内外社区建设、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先进知识和经验,开拓视野,切实提高参训干部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中的分析、综合、判断、决策、创新等各项能力,培养一批能适应形势发展、在全区基层工作中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的优秀干部,带动基层社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高。

  二、培训内容

  培训以案例教学和实地调研为主,主要是学习城市化管理、社区管理与服务、新型社区制度下的角色定位等专题,重点是学习国内先进城市的社区管理经验。结合授课内容,到周边地区有关部门、社区等实地考察和调研。

  学员在学习结束后,须结合本职工作,提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总结(手记)、心得体会或工作调研报告。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07年4月中下旬(2周时间),在北京大学培训。

  二、选调人员范围、条件要求及推荐方式

  (一)范围

  1、区委基层办、区社区建设办的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

  2、各街道组织部负责人;

  3、部分社区党组织书记。

  共安排30名学员参加培训班,名额分配详见《龙岗区城市化与社区管理研修班名额分配表》(附表一)。

  (二)条件要求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坚决拥护区委区政府领导,在基层工作中表现突出;

  2、具有较强的治学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身体健康,能适应外地学习生活环境;

  3、选调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要求45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所在社区的工作在本街道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三)推荐方式

  由各街道、区有关单位根据培训班的培训目的、内容和人员条件要求等,从工作实际出发,向区委组织部推荐参训人选;区委组织部研究审定后确定参训人员名单。

  五、组织管理

  1、区委组织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安排食宿。

  2、培训期间,由区委组织部派专人跟班服务,培训承办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承担相关工作。

  3、成立班委,协助区委组织部开展组织、管理等工作。

  4、培训实行全脱产,学员不承担所在单位会议、出差、出访等工作任务。

  5、培训结束后,学员要按照“学用结合”的原则,将学习内容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工作上新台阶。

  六、经费开支

  培训经费由区干部培训经费中统一列支。

  七、几点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员推荐和协助组织管理等各项工作。

  2、请各有关单位填报《龙岗区城市化与社区管理研修班学员推荐表》(附表二),于2007年3月26日前送区委基层办(区政府办公大楼1520室), 联系人:巫伟航,联系电话:28909787,传真:28911495。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2007年3月9日

  附表一

  龙岗区城市化与社区管理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名额

备注

1

区委基层办

1

 

2

区社区建设办

1

 

3

平湖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4

布吉街道

3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2名。

5

南湾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6

坂田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7

横岗街道

3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2名。

8

龙岗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9

龙城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10

坪地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11

坪山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12

坑梓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13

葵涌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14

大鹏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15

南澳街道

2

街道组织部负责人1名;
社区党组织书记1名。

合计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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