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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府属有关单位、驻龙岗处以上有关单位:

  2007年2月11日,我区坪地街道洋华高新科技厂发生重大火灾,造成9人死亡,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重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作出重要批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区委区政府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对“2•11”火灾事故处理和春节期间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进行部署,决定从即日起,连续3天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力量,“地毯式”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强化整治力度,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吸取“2•11”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思想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以铁的手腕,采取铁的措施,严格整治安全隐患。凡发现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关闭;有安全隐患的工厂,立即停产整顿。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落实责任,明确重点,分工协作,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对消防火灾、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城市燃气、电力设施、市场安全、旅游安全、事故多发企业等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由各街道办牵头,全面排查和整治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安监、规划、国土、公安、消防等部门要深入街道,全力配合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由区建设局牵头,重点检查建筑施工企业和建筑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整顿建筑施工队伍。加大燃气行业的安全检查,坚决打击“黑气”,彻底清理废旧钢瓶。

  (三)由区交通局、龙岗交警大队牵头,落实各项春运安全措施,督促运输企业加强监督检查,杜绝超载、超速、超时等违章行为;加大路面监控力度,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防止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四)由区农林渔业局(海洋局)牵头,开展海上交通安全检查,打击利用渔船非法载客行为。

  (五)由区水务局牵头,重点检查水务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六)由区安监局牵头,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检查,加大对事故多发企业的执法监察力度。加大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的监控和检查力度,严禁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劣质烟花爆竹,严厉查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七)由龙岗质监分局牵头,重点开展简易电梯、土锅炉等隐患设备及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

  (八)由区贸工局牵头,重点加强对企业、娱乐场所、商铺、老住宅区用电安全设备的检查,重点检查高压线下乱搭建的各类违法建筑、商铺、窝棚。

  (九)由区旅游局牵头,重点开展宾馆酒店、旅游景点、旅游企业的安全检查。

  (十)由龙岗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牵头,重点开展各类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宾馆酒楼、游乐场所、车站、医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员工宿舍的消防安全检查整顿。

  (十一)由区文体局牵头,重点开展网吧、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十二)由区城管局牵头,重点开展市政公用设施、市政道桥、市政公园以及户外广告的安全检查。

  (十三)由龙岗工商分局牵头,重点开展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安全检查。

  (十四)由区卫生局牵头,重点对工厂食堂和开设年饭、包餐等业务的餐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十五)由区查违办牵头,重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进行查处。

  (十六)由区出租屋综合管理办牵头,对出租屋、家庭式工作作坊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十七)其他各有关部门在本系统、本行业内组织开展安全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要做到动真格、下真功夫,安全隐患排查要全面,安全隐患整治要坚决、彻底,切实改变检查不断、隐患不改、效果不大的状况。

  (三)坚决落实“责任风暴”,对贯彻工作部署不力、检查不落实、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因工作失职或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四个不放过”原则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各街道办、各牵头单位要将全面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月15日前送区安委办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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