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关于废止〈深圳市龙岗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龙岗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1-11-25
文 号:
一、废止背景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1〕33号)要求,因《深圳市龙岗区临时救助实施细则》(深龙府办规〔2018〕5号)有与行政处罚法不相适应的条款,故予以废止。
二、废止依据
(一)《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1〕33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粤府办〔2021〕4号)
三、废止后政策衔接
《实施细则》废止后,我区依据《广东省临时救助办法》开展临时救助工作,不影响困难群众申请临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