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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关于《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规则》的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08-05

文  号:

关于《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规则》的政策解读

  一、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项目的设计理念是什么?

  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应以创新理念为引领,遵循“适用、绿色、美观、智慧、安全、人文、集约”基本方针,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先进设备和新型材料,融合建筑美学、工程美学、园林景观、地域文化等元素,塑造龙岗特色城市风貌。

  二、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适用的范围是什么?

  结合龙岗区实际,《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对其适用范围给予明确,主要指龙岗区行政区域内,位于下列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应按照本规则开展设计方案优选工作,社会投资项目鼓励参照本规则执行。

  (一)政府投资项目

  1.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市投区建、区投区建)投资建设的独立占地的房屋建设项目,包含教育、医疗、文体、社会福利等设施。

  2.由市、区国企投资建设的公共住房、新型产业用房、工业园区综合整治等项目。

  3.全部或部分使用社会投资建设的,产权归政府的独立占地房屋建设项目,以及产权归企业的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参照政府投资项目执行。

  4.使用财政性资金(含市投区建、区投区建)投资建设的公园、道路绿化、城中村治理、碧道等景观类项目。

  (二)社会投资项目

  位于龙岗区“市区重点区域”范围内,或位于龙岗大道、龙翔大道、龙岗河沿线及轨道枢纽站(大运枢纽、五和枢纽 、龙城北、平湖枢纽、坪山站、深圳东站、白泥坑枢纽等)500米、轨道站点200米半径范围内,由社会投资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且建筑面积大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办公、商业、新型研发、物流类(不包括常规工业、仓储项目),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居住类建筑项目。

  三、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是如何分类的? 

  政府项目按其所在区域和建设规模等可分为常规项目和重点项目。重点项目包括房屋建筑类和景观类重点项目。

  房屋建筑类重点项目,是指位于龙岗区“市区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学校、医院、街道级以上的文体设施,及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的其他房屋建筑类项目;整治范围内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工业园区综合整治项目。景观类重点项目包括:(1)用地面积在50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公园、100万平方米以上的自然公园;(2)位于龙岗区“市区重点区域”范围内,5 公里以上的主干道道 路绿化;(3)位于龙岗区“市区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城中村治理;(4)纳入省、市、区重点碧道的项目。以及领导小组审议确定的其他地理位置显著、地标属性较强、意义重大、社会关注度高、对城市空间品质影响大的建设项目。

  重点项目以外的政府投资项目为常规项目(常规项目的优选工作按照现行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四、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涉及的职能部门及任务分工有哪些?

  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对年度优选工作计划草案所列项目按程序将进行审批立项,并保障设计优选所需费用(即竞赛奖金、落标补偿费用)。

  区财政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的经费保障工作。

  区住房建设局负责对进入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网站进行公开招标的优选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并协助开展优选相关工作,以及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公共住房项目设计方案优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建筑工务署负责本部门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方案优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 龙岗区消防救援大队、龙岗公安分局、各街道办等部门实施或配合开展本部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的相关工作。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指导国有企业开展新型产业项目、工业园区综合整治等产业类项目的设计方案优选的工作。

  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本部门由国有资金建设的公园、道路绿化、城中村治理等景观项目设计方案优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碧道项目设计方案优选的组织实施工作。

  区国资局负责配合国有企业实施的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相关工作。

  市安居集团及其他相关国有企业负责本部门实施的公共住房、新型产业用房及工业园区综合整治设计方案优选的 组织实施工作。

  区重点区域署负责协调重点区域总设计师参与设计方案优选的项目设计任务书审查、评审设计方案等咨询工作。

  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负责配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开展城市更新项目内及周边由社会资金投资代建、政府予以补贴的产权归政府所有的公共设施类项目(简称“6040项目”)优选及相关工作;并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和相关国有企业开展工业区综合整治项目的优选及相关工作。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重点项目的城市设计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研究、指导项目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五、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解决的实际问题有哪些?

  龙岗区建设项目目前在方案设计前期、方案设计招标、方案的评定及方案保障落实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工作规则》出台有效缓解了下列问题:

  (一)前期策划缺失,与城市设计脱节。招标人在项目立项,选定设计单位前的编制设计任务书阶段,缺乏针对具体地块提出的相关城市设计或规划设计条件的研究,在招标过程中,设计任务书和招标策划文本往往流于套路化、空洞模糊,缺乏针对性策划和设计,使投标设计单位难以有针对性的开展设计创作,招标阶段缺乏对相应城市设计或规划设计条件的传达和衔接等。

  (二)时间紧,任务重,设计周期短。目前我区政府投资项目基础短板突出,存在固投压力,社会投资项目面临资金周转、市场秩序等问题,导致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我局在工作上基本以为其服务办理或补办工规手续为主,难以在前期方案阶段介入审查。在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专家评审阶段,该方面也并未充分考虑予以审查把控。

  (三)设计方案优选制度固化,吸引力不足。对于重点建设项目,存在设计费、落标补偿费不高等费用问题,难以吸引到高水平设计团队、专家参与。评标阶段的评标专家库仅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随机抽取,专家水平参差不齐,难以邀请到两院院士、工程设计大师等知名专家参与到评审工作中,不能保证高水平、高标准的设计和评审。

  (四)联动机制不健全,缺乏统筹决策部门。建设项目落实是一项综合性、服务性工作,需要全区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亟需各部门联动合作,实现管理的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且建设项目在区级层面缺乏对重点公共项目方案优选及选定的统筹决策部门。

  《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规则》的推行实施,是龙岗区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设计质量和设计水平,繁荣建筑创作,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重要举措。《工作规则》的实施将助力龙岗区城市风貌与建筑品质的提升。


相关政策法规/解读

  • 深龙府办规〔2021〕2号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岗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优选工作规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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