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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横岗街道组建“商户联盟”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横岗街道

发布日期:2021-12-01

文  号:

横岗街道组建“商户联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监督机制,推动商户参与社会治理,解决当前商业街管理主体不明确的突出问题,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奋力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围绕“科技智造城、创意生活谷”的目标及“全城总动员、横岗大蝶变”环境品质提升集中攻坚行动,创新组建商业街“商户联盟”,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有序、市容环境全面提升、消防、食品安全可控、特色街区消费升级,将辖区商业街建设成为与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相匹配的城市名片。

  二、工作目标

  在前期试点商业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围绕试点先行、由点及面的推进思路,在街道各社区全面构建“商户联盟”工作机制,明确商业街区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推动商户参与社会治理。从“建组织、建机制、搭平台、亮形象、强激励、促发展”六大方面着手,动员组织商户和居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着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共赢”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组织架构

  成立横岗街道商户联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党工委书记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办事处副主任、兼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主任(队长)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公共服务办公室(食物环境监管中心)、综合治理办公室(物管办)、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城市建设办公室(重大办)、经济服务办公室(经科)、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城管、市政事务中心)、各社区、环保所、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商户联盟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推进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经服办,办公室主任由办事处副主任、兼经济服务办公室主任兼任,张蓉、冯雪峰、温育炬任常务副主任。

  四、工作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宣传)负责对“商户联盟”创建工作进行宣传报道,指导各部门敦促商户按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测评标准开展相关工作。

  公共服务办公室(食物环境监管中心)负责对商业街内涉及食品经营的商户进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商户食品安全。

  综合治理办公室(物管办)负责对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商业主体进行管理、指导。

  应急管理办公室(安监)负责对各社区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协调其他职能部门对商户存在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处置。

  城市建设办公室(重大办)负责将“商户联盟”商业街区纳入特色街区、花漾街区打造项目,谋划街区长远发展。

  经济服务办公室(经科)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商户联盟”组建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负责对商户涉及违反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户外广告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整治和查处。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管)负责商业街市容市貌的综合管理,指导商户按市容环境测评标准开展相关工作,督促商户落实“门前三包”。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市政事务中心)负责对商业街环境卫生管理进行监督指导。

  各社区负责选取一条商业街组建“商户联盟”,动员商户积极参与,维护管理“商户联盟”微信群、组建议事机构、搭建沟通平台等,全面推进“商户联盟”各项工作;负责联盟商户日常管理,加强安全监管的业务指导与安全巡查工作。

  环保所负责对商业街内餐饮门店油烟排污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未落实油烟净化设施又拒不配合整改的商户进行执法立案处罚。

  市监所负责对商业街内的商品市场交易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商户违法经营行为,指导商户诚信经营。

  五、工作内容

  (一)全面开展商业街“商户联盟”组建

  1.建立组织体系,强化整体功能。按照“经科指导、社区组织”的思路,创新商户联盟组建形式,一体推进商户联盟组织管理职能优化、功能强化。完善“盟主1+1”,经科和社区各一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盟主”,经科指导组建,社区统筹组织与管理,街道相关部门服务联盟商户。

  2.完善工作机制,激发内生动力。建立联盟成员内部沟通机制,畅通解惑释疑、反映问题的渠道;推荐商户代表,成立议事机构,定期对话、议事;建立问题台账,各社区负责定期梳理商户联盟管理工作中的问题,属于联盟内部能够解决的,在联盟内部中协调解决;对难以解决的问题,社区和街道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

  3.搭建交流平台,链接资源共享。广泛团结联盟成员,共享有效资源;遵守市场规律、合法诚信经营、倡导互利共赢,从“要我做”转变成“我要做”,推动街道精细化治理和商户自理,提升环境品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4.统一形象标识,打造亮丽名片。联盟形象标准化,统一商户联盟形象标识,在联盟商户的店铺门口显著位置,张贴商户联盟图形标志;规范文明服务,标准便民服务设施,统一使用带有联盟标识的扫码架、纸巾盒、垃圾桶等日常用品。

  5.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发展活力。在商户联盟中挖掘一批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的先进典型,利用好网络新媒体加强舆论宣传,扩大正面影响,搞好示范引导;完善联盟奖惩措施,对落实有力的商户予以表彰奖励,产生正向效应。

  6.打造品质商户,促进优质发展。针对线下商户的购物体验,以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商铺产品陈列整齐、商铺门前无违章停车、无占道经营、无小广告乱张贴等优质服务满足实体门店经营需求,引导商家以高品质产品获取客户流量,促进联盟商户优质发展。

  7.规划布局城市美学,引领特色街区发展。在“商户联盟”商业街的基础上,在龙岗区城市美学建设指导下,根据街区的市场定位不同、文化主题不同,进行规划布局,为街区发展注入有特色的商业模式,打造美丽新颖的街区形象,着力培育新兴商业特色街区,带动商贸发展、消费升级、城市品质的提升。

  (二)指导“商户联盟”参与社会治理工作

  1.推动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组织、指导“商户联盟”按照创文测评标准开展相关工作,配合张贴展示精神文明创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风尚的公益广告;做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商铺门前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无占道经营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等。

  2.推动开展市容环境提升。组织、指导“商户联盟”按照市容环境品质提升测评标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商户“门前三包”责任落实到位;门店无外扫垃圾、保洁到位;汽修、餐饮等门店无污水横流现象,无污水直排雨水管道的现象等。

  3.推动落实食品安全要求。组织、指导“商户联盟”按照食品安全检查标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餐饮门店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并公示;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未超出许可事项从事冷食类、生食类食品等;落实“明厨亮灶”要求;使用的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票证齐全;餐厨垃圾由有资质企业回收,不使用散装油脂,不现场储存废弃油脂;冰箱、“三防”(灭蝇灯、挡鼠板、风帘风幕)、消毒设施设备等运转正常;建立并悬挂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方案;门店张贴安全生产告知书、控烟警示标志。

  4.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要求。组织、指导“商户联盟”按照消防安全检查标准开展相关工作,落实液化石油气瓶存放不超过2个15kg;电线须穿金属管或阻燃PVC管保护,线路有接地和漏电保护措施,严禁乱拉电线或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万能插座;场所的吊顶、墙面不得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搭建木阁楼;禁止违规住人;配备完好有效的独立烟感火灾探测器、标准配置手提式灭火器;不得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禁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等要求。

  5.推动落实其他工作。环保方面,汽修门店要依法处置危险废物;餐饮门店须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其他有产生噪声的门店要采取降噪防治措施。市场监管方面,商户要严把进货关,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商品;定价坚持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严格执行“新三包”政策,服务规范;大件商品,按承诺范围送货上门,实行安装、调试一条龙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建商业街“商户联盟”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型举措,有利于推动商户在各项政府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商户联盟”组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党政办(宣传)、经服办(经科)、综合执法办(城管)要发挥指导作用;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工作方案部署加强配合;各社区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全面推动“商户联盟”组建工作。要以“商户联盟”为抓手,加强部门、社区、商户联动互动,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融合共赢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宣传,突出成效。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门户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围绕“商户联盟”开展系列宣传报道,突出成效引领,引导商户积极参与相关工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市容环境提升、夜间经济发展等营造良好氛围。

  (四)打造特色,形成品牌。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商业街“商户联盟”创建情况,统筹规划发展特色商业街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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