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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机构: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

发布日期:2020-09-28

文  号:

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粤府〔2019〕107号)《深圳市人民政府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深府〔2020〕5 号)和《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转发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深龙府〔2020〕3 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和广东省、深圳市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区人口特点开展人口普查的各项工作,全面客观反映我区人口发展状况。

  (二)普查目的。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宏观调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龙岗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勇当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排头兵,打造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的高水平深圳东部中心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点

  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根据不同的普查对象和普查内容,具体分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短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长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普查表、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调查表等四种普查表。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方法和数据处理

  (一)普查方法

  普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普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普查登记采用普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普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普查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在户口整顿基础上对所负责普查小区进行全面摸底,掌握普查小区内的人口和居住情况,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根据《户主姓名底册》进行入户登记工作,并参考部门行政记录等资料认真进行比对复查,确保普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

  (二)普查数据处理

  区、街道普查机构负责普查数据处理。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制定数据采集、审核、编辑、汇总程序。

  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集中部署数据采集报送环境。区、街道普查机构应保障必要的网络、数据处理环境,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处理工作安全、顺利地进行。

  四、普查组织实施

  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普查办)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普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称街道普查办),领导和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的普查工作。各社区工作站设立人口普查小组(下称社区普查小组),协助街道办事处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认真组织开展本社区的普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区普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全区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也要落实人口普查责任部门,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普查一线工作。

  (二)明确部门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深圳市龙岗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深龙人普组字〔2020〕1号)的文件要求,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人口普查各项工作。

  (三)组建普查队伍

  各普查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从有关单位借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作用,从本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的基层干部队伍中选调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充分发挥网格、村委、居委、义工、志愿者和物业等组织和人员的积极作用。确实有两员缺口需求的街道可采取向社会招聘的方式充实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队伍。

  为保证普查质量,应尽可能保持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队伍的稳定;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在普查任务完成以前,不得随意更换。

  为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应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要根据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在普查工作中承担的工作任务,以及工作的特殊性,按照有关规定从普查经费中安排适当资金作为劳动报酬。

  五、普查经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相关单位共同负担,并分别列入相应年度的部门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人普经费应统一管理、专款专用,要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支出。

  六、普查宣传动员

  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调查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需要得到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

  全区各级宣传部门和人普办要充分利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和户外广告等多种渠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短视频等新媒体传播手段,宣传普查的重大意义、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积极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普查,使普查对象明确人口普查的目的、意义、权利和义务,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人口普查工作的总体安排

  第七次人口普查主要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2020年3月至10月),主要完成普查经费及物资准备、普查宣传动员、户口整顿、部门数据整理、绘制普查地图、两员选调培训和普查摸底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登记复查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主要完成普查登记复查、行职业编码、事后质量抽查等工作;三是数据整理、发布、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全部工作从2020年开始,至2022年结束。全区将根据上级普查机构的工作要求和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好相关的工作任务(具体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年来,我区人口数量和结构变化频繁,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影响日益突出。要通过这次人口普查,摸清辖区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全面掌握人口在就业、教育、住房、迁移等一系列与民生问题密切相关的信息,为区域整体规划提供可靠依据,为编制好区“十四五”规划提供详实数据。

  (二)努力形成人口普查的工作合力

  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各部门、各街道办和各社区工作站要提前谋划,主动靠前,按照既定计划和进度的要求统筹落实,不能“等靠要”,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要加强配合,积极对接区人普办各业务组,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地;要各司其职,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切实提高普查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各街道和各社区在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组建上,必须要严格按照区人普办对普查员的要求,把好选用关,确保普查队伍的整体素质。高度重视对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专业培训,特别重视对普查员入户调查的技巧培训,切实保证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同时,基层普查工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

  (四)大力营造依法普查的良好氛围

  要将经常性宣传和集中宣传有机结合,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普查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口普查、大家共同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要因地制宜,采用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九、其他

  (一)对认真执行本方案,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在普查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本方案由龙岗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龙岗区人口普查工作进度总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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