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坪地街道鼓励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若干措施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20-09-02
文 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部署要求,一手抓防控、一手抓生产,全力推动辖区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安全有序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积极创造条件,科学有序组织企业复工复产
1、认真落实街道领导精准服务企业制度,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挂点企业,了解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协助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存在问题。
2、建立重点企业(项目)联络员制度,提供“一对一”“一对多”靠前服务,及时了解企业面临的困难,宣讲政策,指导帮助企业落实防疫措施,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遇到的防疫物资短缺、招工用工难、物流运输不畅、供应链不配套、资金紧张等问题。
3、经科部门对辖区规上(限上)企业进行梳理,了解未复工企业的现状和困难,“一企一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4、复工复产服务组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现场指导,帮助其做好防疫防控工作,尽快复工复产。
5、街属和驻街各部门、各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居民小组、工业区、小区,应大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近14天没有发烧和感染症状、没有与病例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尽快回深返岗;对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只要已严格按深圳有关工作指引完成集中或居家隔离、获得解除隔离告知书的,应在就业、租房等方面平等对待、加强服务。
二、组织调动社会各方力量,为企业提供复工复产保障
6、街道办尽力而为、力所能及地为防护物资缺口较大的复产复工企业捐助一定数量的防护物资。
7、鼓励和支持社区工作站、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居民小组为辖区企业捐赠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开工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
8、积极协调区防护物资调配组,努力为辖区企业争取更多的防护物资。
9、充分发挥街道商会的平台和桥梁作用,尽力寻找口罩、测温仪等开工必需的防护物资,争取建立较稳定的供货渠道。
三、推动更多房东和业主响应减租倡议,兑现减租承诺
10、督促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及其分公司尽快落实减免租金的承诺。
11、推动国有企业带头落实减免租金的承诺,并在承受范围内尽可能给予“规上”企业租金优惠。
12、积极推动政府出让用地建设物业用于出租的业主,给予租户适当减免租金。
13、鼓励、引导私营企业和业主适当减免租金,与承租企业构建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
四、主动优化惠企服务,积极协助企业申请市区相关扶持资金
14、通过“坪地在线”公众号、“坪地街道服务实体经济群”、“坪地街道规上企业服务群”等线上渠道,广泛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区出台的支持复工复产的有关政策。
15、安排专人协助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市区惠企疫情防控政策扶持,最大限度使扶持资金惠及辖区企业。
五、有序引导员工返岗,切实解决企业用工问题
16、对外来劳务工进村难、进厂难、通行难等制约企业用工的突出问题,各社区、小区、工业园区、企业,对来自非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等防疫检查后,未发现异常的一律予以放行。
17、劳动办、人力资源中心要积极主动作为,及时掌握用工缺口信息,建立动态空岗信息库;加强与劳动力输出地政府的沟通对接,有组织、分批次向我街道输送务工人员。
18、充分利用“龙岗第一课”“坪地在线”等线上招聘平台,积极引导用工企业和人员线上对接。
六、坚持依法治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19、劳动办要加大中央、省、市、区关于新冠感染疫情期间劳动关系规范管理的系列指导性文件以及相关法规的宣讲力度,加强劳资纠纷的咨询、指导、调解服务,积极宣传用工政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20、坪地派出所、市监所要依法坚决打击强买强卖、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等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环境。
21、持续开展产业用房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规收取水费、电费、虚增公摊面积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