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平湖街道2020年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0-08-26
文 号:
根据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龙岗区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实操指引(试行)》(深龙城管〔2020〕48号)、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龙岗区2020年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街道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依据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办法》,深圳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责任人为物业服务企业;自行管理的住宅区责任人为业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是按照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保持容器完好、整洁;二是公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时间和地点;三是对分类投放工作进行指导,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四是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管理台账,记录责任范围内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运输者、去向等情况,并定期向辖区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五是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二、工作目标
2020年4月底前,按要求完成1个或1个以上城中村垃圾分类示范点,并总结具有显著成效的经验做法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垃圾分类办研究推广;6月底前,实施垃圾分类的城中村覆盖率须达到100%;12月底前,人均分出家庭厨余垃圾量达到0.1公斤/日以上。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成立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社区工作站站长、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环卫企业、物业公司、桶长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并在管辖城中村内指定1名负责人为联络员,指定若干人分别负责各楼栋的沟通协调等工作,责任落实到点到户到人。
实施单位:各社区工作站、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
(二)设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
1.集中分类投放点选址。选址工作须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选址设置原则上以相对便民投放、场地条件良好、景观环境协调为前提,优先考虑城中村原有地面垃圾投放点位置。集中分类投放点选点原则上应根据实际需求设置,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1)相对便民投放。选点位置不应选择在远离住宅楼或过于狭隘隐蔽的地方,应尽量避免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具体应根据居民投放习惯因地制宜作出调整。
(2)场地条件良好。选点位置尽量选择在已有硬底化以及引、排水便利的地方,减少后期工程量,可优先考虑城中村原有地面垃圾投放点位置。
(3)景观协调。选点位置尽量不破坏城中村原有绿化、建筑景观或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应尽可能与周围环境融合搭配。
实施单位: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协助单位:市政事务中心。
2.集中分类投放点建设。
(1)配套设施设置。投放点应配置分类投放指引牌、洗手池、照明等设备,并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其中洗手池宜设置在距离集中分类投放点5米范围内。
(2)分类收集容器。每个集中分类投放点应按规范从左至右顺序摆放废弃灯管(120L,红色)、废弃玻璃(120L,蓝色)、废弃玻金塑纸三合一(660L,蓝色)、厨余垃圾(120L,绿色)和其他垃圾(660L,灰色)等5类收集容器;投放点地面应硬底化,采用黄色实线划定“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摆放区域;收集容器正面应喷涂或粘贴分类标志,并保持标志清晰和完整;容器材质、容积、颜色、标志等样式参考《龙岗区城中村垃圾分类工作实操指引(试行)》(见附件)。
(3)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数量。每个投放点应配置1~2个660L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增加收运频次,将其他垃圾及时清运至中转站或暂存点。
(4)废弃电池收集容器。在每个投放点设置1个挂壁式的废电池收集容器。
(5)其他要求。合理设置废旧织物回收箱、专项垃圾暂存点,并告知居民投放方式。
实施单位:城管办、市政事务中心,协助单位: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
(三)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工作
2020年8月底前,在所有集中分类投放点建设完成后,为动员城中村居民做好垃圾分类集中投放工作,应对城中村保洁人员、垃圾分类督导员、楼栋管理员、垃圾屋管理员等人员开展1次垃圾分类专项培训。培训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1)家庭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和指引;(2)清洁维护管理的调整安排;(3)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和管理要求(分类收运规定);(4)定时定点分类督导工作要点;(5)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实施单位:市政事务中心,协助单位: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
(四)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1.静态宣传。一是在城中村出入口、楼栋宣传栏张贴垃圾分类指引、宣传海报、温馨提示等工作公告;二是通过城中村活动区域的电子显示屏循环播放垃圾分类宣传视频;三是通过短信、微信群等平台,提前告知城中村居民即将开展集中分类投放点设置工作;四是在城中村出入口、楼栋出入口等明显位置放置垃圾分类相关的指导文件等。
2.动态宣传。组织社区工作站、村委会、环卫企业、物业人员、志愿者、党员以及热心居民在城中村内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派发传单、实地走访、沟通交流等方式,潜移默化地提高居民环保意识,为下一步集中分类投放点建设工作打下宣传基础。
3.入户宣传。组织志愿者、热心居民等人员对住宅区内所有住户开展入户宣传工作,入户时间建议选择在上午10—11点以及晚上7—8点等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时段;入户宣传时,应将备齐以下物资及材料:致居民的一封信、集中分类投放点选址和建设方案、温馨提示、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引等;入户宣传过程中应态度热情、措辞谨慎、保持耐心,向居民详细解释家庭生活垃圾分类带来的好处以及集中分类投放点的选址情况;在入户宣传结束后,应向住户告知时限、地点和方式,并请住户在签收表上署名;签收表仅作为入户宣传工作完成的证明,确保入户率达100%。
实施单位: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协助单位:市政事务中心。
(五)开展“集中分类投放+定时定点督导”工作
1.2020年6月、9月、11月,实施垃圾分类的城中村覆盖率应分别达到50%、80%、100%;2020年底,完成人均分出家庭厨余垃圾量0.1公斤/日、回收利用率38%、参与率90%的目标任务。
2.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应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定时定点督导工作。
3.物业管理单位每天晚上7点前将厨余垃圾桶摆放到各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在晚上9点后将厨余垃圾桶撤出到指定位置,将收集的厨余垃圾按约定时间交给指定公司分类收运;在居民投放高峰期组织安排人员(城中村志愿者、党员、楼长、桶长、村委会成员、清洁人员、保安等)到集中分类投放点开展定时定点督导分类投放工作,耐心引导居民主动参与、准确投放,逐步改变投放方式。
实施单位: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协助单位:市政事务中心。
(六)撤离城中村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桶
1.科学部署,有序撤离。撤离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桶工作原则上应与集中分类投放点建设工作同步进行,避免与居民发生正面冲突。撤除的垃圾桶由各产权单位自行处理。
2.积极沟通,取得理解。在撤桶过程中,各社区应持续做好居民沟通工作,通过微信群、QQ群、公示、面谈、座谈会等方式强调撤除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桶的必要性,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对于沟通难度大或不愿配合的居民(群体),应安排人员主动上门进行沟通解释,避免居民通过上访、围攻、媒体曝光等方式表达诉求,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主管部门。
3.撤并整合垃圾桶。将现有城中村原垃圾投放收集点撤并整合为集中分类投放点,原有设置的两分类桶、果皮箱、其他垃圾单桶应全部予以撤除。
4.强化管理,循序引导。撤桶后,应立即组织清洁人员对原有桶点位置进行深度清洗保洁,将地面残留的油渍、印迹、泥渣等一律清除;张贴温馨告示,引导居民主动到集中分类投放点进行垃圾投放。
5.自开展厨余垃圾分类收运工作之日起,应每天19∶00至21∶00定时定点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其余时段予以撤离。
实施单位:环卫公司、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协助单位:市政事务中心。
(七)加强对卫生保洁和收运公司的监督管理
1.加强卫生保洁。一是每天对分类收集容器进行清洗或擦洗2次以上,确保容器外观与功能完好、摆放整齐、干净卫生;二是及时清理垃圾分类投放点,确保周围无裸露垃圾、无污水积存,无臭味逸散;三是无固定清洗设备的可采用移动式清洗设备,保证地面、桶身干净整洁;四是安排清洁人员早、晚对原垃圾投放点巡查一次,及时清理居民乱扔的垃圾。
2.合理安排清运频次。完善垃圾投放点的垃圾清运计划或制度,分类别、分频次、分时段清运各类垃圾;结合集中分类投放点配置情况和居民实际投放高峰情况,适当增设分类投放点清运人员,合理安排清运时间和清运频次(原则上每天至少清运2次),及时将集中分类投放点的其他垃圾收运到就近转运站或暂存点,保证垃圾不满溢、不散落。
3.确保垃圾分类收运。落实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建立政府诚信和居民垃圾分类信心,坚决杜绝将住户分类投放的各类垃圾混收混运。一是对城中村集中分类投放点和分类投放容器加强巡查,做好垃圾转运站或暂存点的日常维护、保洁工作。二是做到厨余垃圾日产日清,在每晚9点后将分类后的厨余垃圾统一运送至垃圾转运站或暂存点,由相应的收运公司处理厨余垃圾后,再运回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在规定时间段摆放至集中分类投放点;三是在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容器的投放容积到七成左右后,应及时将其统一收集至垃圾转运站或暂存点,由相应的收运公司将垃圾统一运送至相应处理厂。
4.各收运公司联系方式。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收运公司为深圳市绿果果低碳环保志愿服务协会,联系人:赵工,手机:13691792628;厨余垃圾收运公司为深圳市朗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谷经理,手机:13924631131。
实施单位:城管办、市政事务中心、环卫公司、收运公司,协助单位: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
(八)落实激励措施
根据《龙岗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方案》精神,每年对垃圾分类成效显著的城中村、家庭和个人给予奖励。
实施单位:城管办、市政事务中心,协助单位:社区城中村垃圾分类专项工作小组。
联系人:吴一嘉,手机:15889605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