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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平湖街道安全网格化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试行)

发布机构:龙岗区

发布日期:2018-11-08

文  号:

平湖街道安全网格化管理体制调整工作方案(试行)

  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根据省、市、区安全生产和出租屋管理等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街道、社区现有安全生产网格、出租屋管理网格(基础网格)、计生网格等网格化管理力量,进行机构、职能、机制优化,进一步提升街道网格化管理工作水平,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辖区群众安全意识和常识的宣传教育,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辖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湖街道安全网格化管理体制调整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庆担任,副组长由党工委委员郭冰、副调研员卢大泉担任,成员为街道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街道安委办,负责安全网格化管理体制调整的整体统筹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安委办常务副主任曾浩东同志兼任。

  三、工作内容

  将街道现有的出租屋管理网格、消防管理网格、安全生产网格(全市统一部署的,管理对象为工商贸企业)、计生管理网格职责、人员重新整合,划分为基础网格和社区安全专业网格、街道安全专业网格三类。其中,出租屋管理网格和计生管理网格合并为基础网格,原网格工作职责、人员等相应并入。消防管理网格更名为社区安全专业网格,其人员和职责相应进行调整。安全生产网格更名为街道安全专业网格,其人员和职责相应进行调整。

  四、人员整合与职责划分

  (一)基础网格。

  现出租屋管理网格和计生管理网格合并为基础网格,原网格相关的工作职责、人员一并并入。目前,出租屋管理网格共有452个,实有一线上门服务的网格员377名,计生网格员95名(含原禾花社区13名)。两类人员合并后,统称为基础网格信息采集员(简称基础网格员),由社区统一管理,社区网格管理中心指导业务开展和督促督导,涉及计生检查、考核等工作,社会事务办、各社区应当给予必要协助。基础网格员职责承接原出租屋管理网格和计生管理网格的相关职责,并增加部分协助安全生产工作内容。

  基础网格员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职责:

  1在从事人口信息登记等工作的同时,巡查网格内出租屋生活安全,重点检查违规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和其他燃气安全隐患、违规使用热得快及其他电暖设备安全隐患等,以宣传教育和帮助提醒为主要工作手段;

  2对出租屋走廊、楼梯、楼顶、电梯等区域进行公共安全隐患巡查,重点检查占用走廊、楼梯,以及楼顶通道上锁等消防违规违法行为,发现安全隐患应要求出租屋业主整改和加强管理,拒不整改的报网格分拨中心;

  3巡查发现网格内设置在出租屋内二楼以上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属非法的,立即报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分拨处置;属合法的,纳入社区安全专业网格予以纳管;

  4按照上级工作安排,从事入户安全生产(含消防、交通、建筑施工等)宣传教育工作;

  5街道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础网格员巡查的具体安全隐患内容清单,由安委办牵头,社会事务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协助制定。基础网格划分数量、各网格区域范围以现有452个出租屋管理网格为基础,各网格人员分配方案,由社区网格管理中心牵头,社会事务办、各社区配合制定。

  (二)社区安全专业网格。

  现有社区安全消防网格更名为“社区安全专业网格”(简称社区安全网格),由社区统筹管理,网格员称为“社区安全员”,职责相应进行调整。目前,各社区共有消防网格83个,网格员约140名,其中75名为区下达的巡查员配额,其余均为社区自聘和内部调剂。街道鼓励、支持各社区采取招聘、内部调剂等方式增加社区安全员人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社区安全员基本职责:

  1负责网格内除工商贸企业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信息采集,并及时登记和上报;

  2对网格内“三小”场所、农贸市场、网吧及小型商场超市等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含设置在出租屋内二楼以上的小型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安全生产巡查,及时发现、登记、上报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协助巡查网格内道路交通、市政基础设施、边坡、挡土墙、房屋建筑及附属物特种设备等安全隐患;

  4对网格区域内的安全事故,应积极协助做好应急救援、现场保护、调查取证等工作;

  5完成社区工作站负责人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巡查检查工作。

  社区安全员巡查的具体安全隐患内容清单,由街道消安委办牵头制定。社区安全专业网格划分数量、各网格区域范围以现有83个社区消防网格为基础,每个网格原则上配备社区安全员2名,其中1名为区下达的巡查员配额,另外1名由社区通过自聘和内部调剂解决。具体配额分配方案另行制定。

  (三)街道安全专业网格。

  现有街道安全生产网格更名为“街道安全专业网格”(简称街道安全网格),由街道安监办直接管理,网格员称为“街道安全员”,职责亦相应调整。目前,我街道划分网格16个(含1个危化网格),网格员31名。根据需要,适当增加网格数量和网格员配置(网格数量约23个,网格员约60名)。

  街道安全员主要职责为:巡查网格内工商贸企业和 30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众聚集场所(酒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的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并辅助安监办执法组做好安监执法监察工作,安监办执法组按照网格化管理的方式从事执法检查。具体如下:

  1负责采集网格内工商贸企业及酒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安全基础数据,建立健全各类安全工作台账;

  2负责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3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

  4对网格内工商贸企业及酒店、大型商场、超市、娱乐场所进行类别分类,对不同类别企业按规定频率开展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指导隐患单位进行整改;

  5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火灾隐患、特种设备、建筑等属于其他职能部门处理的安全问题,应进行登记,并移送有关部门;

  6负责网格内隐患整改跟踪,处置网格信息员排查上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事件;

  7服从安监办领导指挥,积极参与区、街道组织的各项安全专项行动和活动。

  街道安全员巡查的具体安全隐患内容清单,目前区安委办正在牵头统一制定,待区安委办清单出台后,我街道参照执行。网格数量调整为23个后,原则上每个网格配备街道安全员2名,具体配额分配方案另行制定。各网格所在社区对应的安监办执法监察人员,同时为该网格的监察员。各网格街道安全员要接受监察员的指导和安排,及时将工作情况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反馈给监察员。

  五、有关事项安排

  (一)专职消防队员按照《龙岗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暂行管理规定》要求履行防火巡查的工作职责。由街道管理的专职消防队,在保障日常训练、备勤、应急救援、消防管网等基础设施巡查等工作前提下,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有关部门在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时应对此予以充分考虑。

  (二)辖区车站、医院、学校等有直接主管部门的场所由相应的交管、卫监、教育等主管部门巡查和管理,不纳入安全员巡查范围;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等由政府部门具体负责安全管理的场所,不纳入安全员巡查范围,由物业管理单位自行负责。

  (三)小散工程、零星作业(零星工程)安全巡查、充电设施安全巡查等专项工作皆按照其所属场所划分职责。工商贸企业以及工业园区内的零星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内的零星工程由街道安全员巡查监管;其他零星工程按照工程所在网格由社区安全员巡查监管。政府部门和社区工作站组织的零星工程不纳入安全员巡查范围。

  六、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各部门,特别是网格员管理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在街道统筹领导下加快推进机构设置和职责调整,现有人员尽快分流并转;1130日前要基本完成新网格队伍组建,正式开展各项工作;新网格队伍组建完成之前,要保证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保持工作连续性。

  (二)街道鼓励各类网格员积极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鼓励安全员积极参加国家安全生产注册工程师考试,对考取证书的予以一定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本方案实施后,街道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隐患巡查和排查治理、“三小”场所安全检查等制度由街道安监办等部门通盘考虑后相应调整。

  (四)条件成熟时,街道安委办牵头,消安委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配合,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基础网格、社区安全网格、街道安全网格区域划分进行适当调整,尽可能使三者区域划分趋于一致。

  (五)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街道网格员队伍整合工作,积极参与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形成合力,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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