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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龙岗街道2023年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3-11-26

文  号:龙街党政办〔2023〕69 号

龙岗街道2023年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央省市政法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区七届二次党代会部署,加快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二十大关于“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精神为指导,按照“党建引领带共建、公众参与促共治、盘活资源齐共享”的总体思路,全面深化推广“龙岭模式”,力争把全街道所有社区都建成和谐、文明、美丽的现代化、国际化活力社区,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

  二、推进措施

  1.强化动员部署。召开龙岗街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会,全面深化推广“龙岭模式”,制订详细推进计划,加强组织统筹和督促检查;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加强指导;各社区结合本辖区实际系统谋划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明确任务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党政综合办(宣传)、党建工作办、公共服务办、应急管理办、妇联、党建服务中心、各社区)

  2.强化示范引领。重点打造千林山居、叠翠新峰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并积极培育和孵化龙园大观、鸿威鸿景华庭等新的示范点,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遴选一批优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项目,通过多渠道积极申报,争创更多国家、省、市“明星”项目。实时总结推广优秀项目,鼓励各社区结合自身实际学优创优,推动“盆景”变“风景”,形成基层社会治理“风景林”。及时收集总结宣传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各社区)

  3.落实工作保障。建立领导挂点、单位联动机制,社区实践项目明确1名街道领导挂点,根据项目所涉及的事项由相关区职能单位提供业务支持。综合治理办牵头抓总,组织专家团队跟进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做好指导服务。加强与区、街道职能单位的沟通联动,推动场地、场所、设施、资金、力量等资源向社区倾斜。(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各社区)

  4.开展业务培训。综合治理办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基层社会治理专题培训;党建工作办、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司法所、团工委等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人民调解员、志愿者等业务骨干培训。通过培训切实转变街道、社区干部治理理念,全面提升全街道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牵头单位:综合治理办,责任单位:党建工作办、团工委、司法所、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各社区)

  三、工作方法

  5.坚持党建引领。街道党工委选配优秀处级干部挂点联系社区并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建立街道职能单位“一对一”挂点联系社区制度;社区党委团结组织辖区内各类组织、各种群体,集聚用好各单位各条线的资源,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深入推进“支部建在小区上”,选派社区党委委员担任小区党支部第一书记,选好配强小区党支部书记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强化对小区内各类治理主体的引领;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亮身份、听民意、传民声,带领居民群众投身社区治理。常态化开展联系服务群众活动,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定期到社区开展“书记面对面”“书记问需会”等活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定期到包点小区、城中村、企业园区开展“民心接待”,小区书记包片、党员包栋,及时听取群众诉求、推动解决问题。

  6.挖掘盘活资源。各社区全面盘点辖区内学校文体场所、写字楼停车场、党群服务中心以及闲置空地、小区架空层等,配合综合治理办重点实施“睦邻空间”社会治理微细胞工程项目,通过拓展功能、多方共享,合理安排、错峰使用,盘活用好场地、服务、资金等各类资源。加强与上级单位的联系沟通,衔接更加优质的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幼儿托管、养老服务等各方面资源,争取更多的专业指导、社会服务、优惠政策等,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服务。加强信息资源的集成利用,进一步丰富完善智慧社区平台,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信息服务;与相关单位对接,推动政数、工信、公安等单位数据服务社区,提升社区治理的现代化、智慧化水平。建立社区公益服务基金,科学合理使用,确保资金用到实处,解决实际问题。

  7.动员群众参与。充分调动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带动更多人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对居住在辖区的公职人员,动员他们带头联系服务群众,结合自身工作为社区群众提供相关服务;对支持社区工作的有影响力的自组织负责人、“能人、达人、网络红人”等活跃分子,从阵地、信息、服务等各方面提供保障,发挥其正向引导作用;对不关心、不参与、不响应的“三不”居民,从其兴趣爱好入手,引导其加入社区活动,从其亲朋邻里等方面入手,带动其参与社区治理;对热于评论、善于找问题的人员,因势利导,运用其专业能力及思考能力,充分发挥其正面作用。

  8.搭建共治平台。组建社区共建协会、小区居民议事会、商户共建联盟等,为社会力量及居民群众提供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平台。充分运用“一网统管”“平安码上办”等线上平台,及时有效解决居民诉求。用好微信群等交流平台,为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渠道。共享党群服务中心、社区公园、老年人活动中心、城市U站、暖蜂驿站等空间场地,为群众提供参与活动及交流的场所,营造“家人治家”的良好氛围。设计更多如“党建红帐篷”等符合居民需求又方便群众参与的家门口便民服务项目,为社区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更丰富的活动平台。

  9.完善工作机制。建立联动协作机制,社区党委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完善社区共建机制,动员机关事业单位、园区企业、有影响力的商户等共同参与社区建设,抓牢用好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志愿服务队、自组织等各方力量,引导带动网格员、楼栋长、保安员、新就业群体、热心居民等各类人员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活动;完善小区居民议事机制,组织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等各类主体统一认识、形成合力;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推行“ 志愿者礼遇计划”,发展爱心商家,采取积分兑换、关爱慰问、评选表彰等方法,提高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活动的积极性。

  10.强化小区治理。加强小区党建引领,引导小区党支部在小区重大事项的决策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把关、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及其他组织履责的监督评价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组织各方力量及居民开展协商议事、群防群治、纠纷调解、便民服务等治理工作。依托楼栋长、物业服务管家、网格员广泛收集民意,及时解决居民诉求。深入研究《深圳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制订并完善合情合理合法的基层工作制度。发挥小区党组织作用,畅通居民信息获取及反映渠道,深入推进民主议事。进一步明确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小区业主委员会充分代表广大居民行使权利,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合同;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积极做好物业服务,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公示物业服务事项及资金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的问询和查阅。建立完善行业公约,制订行为准则,加强警示教育,保障小区各类主体依法依规服务居民;开展评比活动,表彰激励优秀物业企业及业委会。畅通信息发布渠道,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服务内容和涉及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事项、资金、议事决策等,充分保障居民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11.项目化方式推进。聚焦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居民共性需求来策划社区治理项目。项目立项要广泛征求居民群众意见,针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结合社区实际和既有资源设计项目,切实解决社区的痛点和难点,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兼顾可操作性、可持续性。项目实施过程中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参与,充分发挥居民群众的创造力和实践力。

  四、工作要求

  1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各相关单位、各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全力抓,和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层层压实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力量,加大投入,进一步深化推广“龙岭模式”。

  13.抓实基础,落实保障。各单位各社区在开展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注重队伍、平台、机制三要素建设,逐步建立完善以队伍为基础、以平台为依托,以制度为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各单位要坚持以社区为工作的落脚点,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切实把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身边小事办好。

  14.深入宣传,广泛动员。各单位、社区要注重总结提炼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经验做法,由综合治理办牵头,每两个月在区级及以上媒体(含新媒体)至少刊发一篇报道。要深入开展调研,及时发掘和深挖龙岗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亮点,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开展宣传,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龙岗经验的影响力。常态化开展基层社会治理优秀经验的交流推广、互学互鉴,带动提升全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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