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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吉华街道“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11-22

文  号:

吉华街道“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省长春市“9.28”严重爆炸燃烧事故致17人死亡,3人受伤教训,按照市、区两级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要求,街道安委会和街道消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底在全街道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全面整治违法违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事故教训:据初步了解,长春市“9.28”严重爆炸燃烧事故所在餐厅共两层,建筑面积270平方米,厨房在首层,死者都是二楼顾客。起火原因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露引发爆炸燃烧所致。从目前情况掌握,事故主要暴露以下教训:一是餐饮场所燃气管理使用不规范,检查不到位;二是疏散通道建设在室内楼梯,且楼梯附近堆放燃料油等危险品,并引燃火势封堵楼梯,导致人员无法及时向下逃生;三是二楼沿街装饰牌匾,窗口被堵,缺乏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通道。

  一、行动目标

  聚焦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人员集聚型厂区等十类重点场所,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重点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逃生疏散通道等方面突出问题,举全街之力全面排查整治,彻底整治消除一批重大火灾隐患,严厉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持续压降各类重点场所火灾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任务分工

  (一)街道安委办、街道消安委办负责统筹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推进“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掌握工作进展情况,针对攻坚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二)布吉教育:督促指导学校、午、晚托等场所加强“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水径派出所做好各类特种、娱乐、服务行业的“打通生命通道”自查自纠工作,积极落实主体责任;

  (四)街道综合治理办(物业监管):做好物业服务企业、商住小区、高层建筑的住宅建筑部分等场所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五)街道城市建设办:做好在建工地、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等场所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六)街道公共服务办(文体)做好用于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图书馆、文化馆(站),文物保护单位和重大文化活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场所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七)吉华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场所扎实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隐患排查整治;

  (八)街道应急管理办(安监)做好工业园区、工矿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场所“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发现消防隐患及时整治,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九)街道经济服务办(经科)督促指导大型商业综合体、再生资源回收站等场所负责人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命通道”畅通;

  (十)布吉消防救援加强对高层建筑的公共建筑部分、KTV等场所“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监管;依法履行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协调、指导相关行业部门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对不能立即整改、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消防违法行为做好配合执法;

  (十一)各社区工作站积极发动基层消防网格力量,聚焦城中村(出租屋)、“三小”场所、密室逃脱及其他类人员集聚型场所,深化开展“打通生命通道”工作,切实组织守好“最后一公里”;

  (十二)其他成员单位做好各自系统内的“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工作。

  三、检查内容

  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时应严格按照现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实施隐患排查和针对性治理,其中重点内容包括:

  (一)查“消防车道”。单位和住宅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17)的有关规定,对单位或者住宅区内的消防车通道沿途实行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

  (二)查“逃生通道”。各类建筑(场所)均应保持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紧急逃生通道畅通。外墙设置防盗铁栅栏一律拆除,居住类场所确需安装的,应设置长宽净尺寸不小于1米、0.8米且向外开启的紧急逃生口,并设置缓降器、逃生软梯等辅助疏散设施。

  (三)查“应急处置”。对因疫情防控工作确需管控限制人员出入的,应在消防车出入口、安全出口等位置指定专人看护或采用门禁系统、设置水马等措施,其中门禁系统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具有使用提示的标识。

  (四)查“违规住人”。各类建筑(场所)均不得违规住人,一经发现必须彻底搬离。

  (五)查“电动自行车”。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清理。

  (六)查“木质阁楼”。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采用木质材料搭建阁楼,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七)查“装修材料”。各类建筑(场所)内部均严禁使用彩钢板、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八)查“违规搭建”。各类建筑(场所)严禁设置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户外广告牌以及违章搭建的建筑和设施,一经发现必须强制拆除。

  (九)查“三清四关”。各类建筑(场所)要广泛发动居民群众自查自改,开展“三清三查四关”(查走道、查电气、查楼梯;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关门窗)。

  (十)查“消防职责”。各类建筑(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四、行动措施

  (一)落实“标准化”排查流程。各社区、有关部门要结合各类建筑(场所)风险特点,按照“十项行动内容”(附件1),进一步明确建筑(场所)“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行动检查要点。组织各类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业主和经营者常态化开展自查,街道及社区开展日常巡查,根据自查和巡查结果,形成台账,建立档案,并开展专项排查。

  (二)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动员发动各方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用足用好网格化管理机制迅速开展排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亲自管、党员干部直插到底,对辖区内安全疏散不畅通等隐患加强督导检查,对排查工作情况“四不两直”开展抽查。

  (三)加强“精准化”隐患治理。各社区、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针对十大类对象对照十项必查内容,逐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合格一项销号一项,及时更新建立工作台账,实现动态精准治理、闭环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全区“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已纳入年度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平安深圳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等考核内容,纳入火灾高风险区域整治验收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集中攻坚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指挥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合力抓好攻坚行动各项工作落实,切实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等突出问题。

  (二)全面排查,严格整治。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对行动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行为,各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形成整治合力。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为各行业、系统主管部门顺利开展攻坚行动提供支持和保障,指导各部门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各社区、有关部门要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引导自查自改与鼓励隐患举报相结合、组织集中攻坚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案的全过程监督及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各部门在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消防通道畅通治理长效机制。

  (四)强化督导,动态跟踪。行动期间,各社区、有关部门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加强对攻坚行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要动态跟踪掌握攻坚行动开展情况,每月收集和汇总有关工作情况,并于12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街道消安委办,做到上报及时,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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