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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吉华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2-11-17

文  号:

吉华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省委《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市委《深圳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区委《深圳市龙岗区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精神,压实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全面推行林长制,推动健全林业治理体系、提高林业治理能力,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吉华打造幸福家园、美丽吉华、精彩蝶变的目标,按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绿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党委领导、部门联动原则,建立健全我街道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提升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吉华建设。

  (二)目标要求。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二级林长制度体系,林长制实施成效初步显现,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生态文化体系基本建立,“蓝绿交织、山环水润”的吉华气质凸显,“推窗见绿、漫步进园”的吉华格局美丽绽放。全街道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2.33%、森林蓄积量不低于3.51万立方米、森林火灾受害率不超过0.5‰,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8.2‰以下。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成效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生态本底充分涵养,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明显增加,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近者悦、远者来”的生态幸福家园基本建成。

  二、组织体系

  (三)构建二级林长体系。街道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工委、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街道相关负责同志担任。社区根据实际情况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工作站站长和有关委员担任,构建以社区级林长、基层监管员、护林员为主体的森林资源源头管护机制。

  (四)工作职责。综合考虑资源特点和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科学确定各级林长责任区域。各级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考核监督,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因地制宜确定目标任务,推动生态保护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组织落实森林防灭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的重点难点问题。

  街道林长负责辖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组织开展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部署森林资源源头网格化管理,统筹资金安排,协调解决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问题。街道副林长负责协助林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湿地、古树名木等资源的保护发展工作,组织实施责任区域内森林城市建设、森林资源灾害防控、自然教育发展、林长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组织落实森林资源源头网格化管理,完善基层监管员和护林员管护体系,协调落实资金安排,按规定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社区林长、副林长负责组织落实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具体工作,落实源头网格化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制止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并向上级林长报告。

  三、主要任务

  (五)落实森林湿地资源监管。建立林长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湿地总量稳定,严格执行林地、湿地用途管制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加强森林、湿地资源保护,禁止非法毁林毁湿。加强森林湿地资源动态监测,落实各类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公益林管护,强化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科学推动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合理布局绿化空间,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林相改造,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加强林地绿地生态养护,提升森林、湿地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森林城市建设成果。系统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高质量水源涵养林。推进湿地保护管理,提升湿地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高标准推进“美丽吉华、精彩蝶变”行动,高品质建设公园、社区共建花园,提升森林小镇绿化美化水平,让绿色生态成为吉华最靓丽的底色。

  (七)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落实保护与管理责任制度,明确主体职责,强化属地管理,逐级签订责任书,结合综合网格化管理,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单位及个人,建立分工明确、运行流畅、监管到位的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体系。做好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调查登记,摸清古树资源现状,建立“一树一档”,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智慧管理,科学规范养护,实行日常巡查管护和专业机构养护相结合,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及复壮管理,“一树一策”充分论证养护复壮方案,避免养护不当危害古树。创新公众参与形式及传播渠道,挖掘古树历史故事,推动古树公园建设,营造全社会关注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氛围。

  (八)严格实施森林资源灾害防控。坚持森林防灭火一体化,落实属地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严控严管野外火源,推广先进技术应用,建设智慧森林防火管控平台,创新管护机制,完善预防、扑救、保障体系建设,提升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消防队伍建设水平。建立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属地负责制,将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纳入防灾减灾救灾体系,落实监测预报,开展外来入侵物种危害风险评估。加强防范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开展薇甘菊防控行动,健全重大森林有害生物灾害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防范生物安全风险。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重大新发突发陆生野生动物疫情。

  (九)着力提高依法治林水平。及时总结林长制实施经验,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林长制制度体系,提高依法治林水平。落实林业执法纳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决定,完善林业、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司法行政、公安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不断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加强街道综合执法涉林业务的建设,加快街道执法办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提高街道综合执法保障能力。持续开展森林巡查,坚持查处和整改、查人和查事相结合,落实“两法衔接”机制,加大刑事打击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林业、湿地保护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依法治林氛围。

  (十)持续推进林长制信息化建设。依托数字政府建设成果,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依托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加强重点区域管控,实现林业信息系统互联、数据互通。依托智慧林长综合管理平台,加强对公众引导,充分发挥“公众林长”系统积极作用,畅通公众反映问题渠道。

  (十一)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利用街道现有防火和护林队伍,结合综合网格化建设,推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根据片区人口活动密度、林内林源边及湿地重要设施分布等情况适当提高护林员配置比率,改善基层管护设施设备,推行向社会购买服务机制,提升森林资源管护水平。落实森林防火规划,保障各级护林防火物资储备,提升护林防火队伍规范化建设。整合用好各类管护资金,保障管护人员合理待遇,提高护林员等管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加强基层林业工作能力建设,强化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管护等基层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

  四、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部门、各社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街道成立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林长会议、林长巡查、信息公开、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各项制度,细化工作要求,形成配套齐全、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保障林长制工作的顺畅推行。

  (十四)完善资金保障。根据上级林长制专项工作经费,保障林长制正常运行,落实街道和社区的林业工作日常经费,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申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森林资源保护、修复与发展,积极投入森林生态文化建设。

  (十五)强化监督参与。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林长制实施情况评估,不断优化运行机制。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林业科普教育,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增强公众保护绿色生态的主人翁意识。

  (十六)严格督导考核。加强督导考核,奖优罚劣,推动工作有效落实。上级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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