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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定制”专属医疗险来了!可刷医保个账

  8月24日,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及深圳银保监局出台《关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专属医疗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深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可按《通知》规定自愿购买专属医疗险。

  据了解,专属医疗保险是为深圳市基本医保参保人“量身定制”的专属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本质上是商业健康保险,在深圳银保监局的指导下,由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统一组织开发设计,参加条件、保费标准、保障内容、报销比例等都是按照国家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有关规定来确定。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费率标准。

  据了解,专属医疗险产品分为两类,一类为医疗费用报销型,名为“专属团体医疗险”;一类为重大疾病定额给付型,名为“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相同产品实行统一的条款与保费标准。目前,专属团体医疗险已开发完成,9月1日可正式销售。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目前还在开发审批过程中,待准备工作完成后将适时推出。

  根据保期不同,医疗费用报销类产品分1年期和6年期两种投保方案:(一)1次交费保1年,3年内可以首次交费的费率保证续保,每人次保费365元;(二)1次交费保6年,每人次1998元。

  《通知》规定使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专属医疗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中不高于余额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购买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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