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题 > 最新信息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推出系列改革措施 保障项目建设进程

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召开存量违法用地清理涉及地铁项目“两临”审批推进会。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及龙岗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更优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成立专班人员,立足实际和部门职能,加班加点梳理研究优化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审批流程,通过推出主动服务、容缺受理、优化程序等改革措施,压缩临时用地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主动服务 提供临时用地预选址

  针对临时用地单位对深圳地块不熟,盲目选地导致审批通过率低的难题,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提前介入,对临时用地预选址先行核查把关,提高临时用地选址的精准性,明确符合使用条件的地块供临时用地单位参考申报,并将用地存在问题及解决路径及时告知临时用地单位先行办理。

  开展预选址服务以来,该局已提供预选址项目30余宗,并实现预选址后续临时用地申报最快一个月办结,由原来的最长153个工作日压缩为20个工作日,减少了133个工作日。

  容缺受理 实现办事群众少跑腿

  对于群众提交材料经常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一方面制作审批指引和范例广泛宣传,另一方面对部分非核心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临时用地平面布局图)容缺受理,允许后补,及时启动对临时用地申请的实质性审查。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局已受理临时用地项目302宗,其中容缺受理非核心材料达150余宗,减少150余名办事群众补充材料多次往返的时间成本。

  优化程序 合并临时工规审批

  在已出让土地之外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方面,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根据临时用地单位提供的平面布局图,对其中的临时建筑结构和规模等指标并联审查。通过临时用地与临时建筑先行合并审查,减少后续临时工程规划许可书面核查和集体审议环节,达到“两件事一次办”,将临时建筑的审批时限由原18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办事群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达到在全市审批时间最短、效率最高。

  “临时用地是保障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之一。我们通过推行三大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了临时用地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保障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进程。”龙岗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但临时用地仍然存在选址合理性、用地集约性、规划可行性难以把控等问题。下一步,该局将以上述问题为导向,一方面拟开展龙岗区临时用地储备库建设,系统研究国有储备用地纳入临时用地使用可行性,制定临时用地分级使用库,形成临时用地使用工作图册,指引临时用地审批。确保实现对经营性出让项目、公共配套及市政交通设施、轨道交通等重特大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使用需求,实现随用随批,精准匹配;另一方面推动临时用地受理审批信息化,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优化龙岗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