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删除《国家部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第1-4项“农机购置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2019年机构改革后,龙岗区已没有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2、删除《国家部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第5项“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依据:《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年)》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十三五”期间,国家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8个省(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8省区”),以及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个省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5省”),启动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该项补助政策不包括广东省深圳市。
3、删除《国家部委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的第6项“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依据:《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通告》(深人环〔2014〕225号)规定龙岗区为禁养区,目前该《通告》虽已失效,但龙岗辖区已无畜禽养殖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