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备注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审批核准信息 |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招标估算金额、招标事项审核或核准部门 |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负责管理的部门分别公开 | ■政府网站 ■管理部门网站 | √ |
| √ |
| √ |
| 根据《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
2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
| 1.深圳市《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以下简称“73号文”)第三条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为此删除代理机构为公开主体; 2.按现有资格预审公告的发布内容对原公开内容进行完善。 |
3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
| 1.“73号文”第三条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为此删除代理机构为公开主体; 2.按现有招标公告的发布内容对原公开内容进行完善。 |
4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
|
|
|
|
|
|
| 根据“73号文”,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定性评审、评标公开、评定分离、票决定标”,即,评标专家名单事先公开,评标委员会只对投标文件进行定性评审,不打分,不直接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束后评标报告在交易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定标时,招标人通过组建定标委员会,根据事前确定的定标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合格投标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中标结果和合格投标人得票情况在交易网公示3个工作日,为此删除此项。 |
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结果 |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公示时间、招标人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中标人名称、中标价、中标工期、项目负责人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
| 1.“73号文”第三条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为此删除代理机构为公开主体; 2.按现状调整,此项为交易平台系统自动推送公示。 |
6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合同订立信息 | 包括项目名称、合同双方名称、合同价款、签约时间、合同期限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合同当事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取消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建市场〔2018〕21号),即自2018年8月1日起,取消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全市住房建设部门停止受理该事项的申请,为此,合同当事人无法指定平台公开合同订立、变更等信息,故删除此项。 |
7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合同履约及变更信息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建设单位、承包人、项目完成质量、期限、结算金额、合同发生的变更、解除合同通知书、违约行为的处理结果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鼓励及时公开 | 合同当事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试点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取消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通知(深建市场〔2018〕21号),即自2018年8月1日起,取消深圳市建设工程合同备案事项,全市住房建设部门停止受理该事项的申请,为此,合同当事人无法指定平台公开合同订立、变更等信息,故删除此项。 |
8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变更类型、变更时间、变更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
| 1.深圳市“73号文”第三条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为此删除代理机构为公开主体; 2.按现状调整。 |
9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变更类型、变更时间、变更内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
| 1.深圳市“73号文”第三条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为此删除代理机构为公开主体; 2.按现状调整。 |
10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暂停、终止招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招标人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
| √ |
| √ |
| “73号文”第三条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为此删除代理机构为公开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