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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www.l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电话:28928142,电子邮箱:lgqcsgxj@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市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业务人员,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我局在2020年6月收到《深圳市龙岗区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岗区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后,明确局领导叶可方同志为政务公开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主任林文娟同志,业务人员为曾子欢、谢婷、黄家宏

  ——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修订完善《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按要求新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明确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形式与内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办理期限以及不予公开的情形等内容;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的内容、程序、发布途径。

  ——落实政策公开要求。一是公示《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公告及参会人员名单;公开征求《深圳市龙岗区增加经营性设施综合整治类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操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对12条意见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并予以公告。二是结合区督查室有关工作要求,公开《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办理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工作总结》,并根据具体情况公开6个人大建议和2个政协提案办理结果。三是对新出台的《龙岗区“先整备后统筹”土地整备工作规程》《龙岗区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备的工作措施》等4项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材料同时公布,设置关联链接。并就《龙岗区关于加快推进土地整备的工作措施》等“1+N”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街道为基层干部群众开展13次现场讲座。

  ——严格执行政务服务公开规定。按要求公开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等24项权责清单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并及时更新。

  ——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严格按规定公开《2020年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部门预算》《深圳市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及《2019年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按时做好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在规定的时间内公示《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2019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大数据审计调查整改情况的函》,完整公开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3宗,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申请事项和内容进行审查,对法律法规明确应当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对需征求第三方意见的向第三方征求意见,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并与申请人进行积极沟通,耐心解释,得到申请人的理解和支持。

  ——高效推进12345来电办理市12345新系统(智能工单系统、知识库系统)于2020年4月上线试运行,为做好新、旧系统的业务运行和对接工作,积极参加区信访局组织的相关培训,主动学习操作规程;根据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来文要求申请新系统办件账号和知识库账号;做好新系统知识库更新工作,更新涉及本单位知识库信息的标题、关键字、内容、生效日期、失效日期等内容,2020年共办理12345来电件131宗。

  ——扎实开展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严格对照国务院部委制定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公开标准目录,编制我区该领域事项公开目录。除有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事项梳理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到分类科学、名称规范。认真对标上级梳理要求完成共性要素,结合实际修改个性要素,逐项梳理,并逐项上报区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审查,形成标准统一、具有区域特色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

增3

1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3

减31

3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

0

行政强制

0

——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1123.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3

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七)总计

33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具体经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与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交流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继续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

  开业务类培训,鼓励具体经办人员主动向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请教学习,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信息公开收费等情况。

龙岗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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