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报 > 各部门、各街道信息公开年报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要求编制,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区住房建设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统筹安排,加强龙岗政府在线区住建局子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服务平台作用,加大政务微信公众号、报刊等媒体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内容发布准确、及时、权威、便民。

  一是加强工作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制保障。为切实推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区住房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全局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分工,同时结合网站栏目建设情况,指定各栏目具体责任部门,确保每个栏目均有人负责内容保障。其中,由质量科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及网站建设管理工作群,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建设完善龙岗区政府在线住建局子网站。

  二是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加强政府公开信息审核工作。一年来,我局严格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其中,对涉及监管领域政策文件,主动做好相关政策决策前的意见征集、意见反馈情况,以及决策后的政策解读、政策执行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对民生关注度高的区民生实事、住房保障业务信息等,设立专栏公开相关领域政策、工作进展等信息;在管理服务公开方面,我局积极做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财政预决算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并及时更新相关动态结果;在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方面,我局通过住建局子网站及区专题专栏及时公开防控要求和政策指引等信息。同时,针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建立三级审核机制,即分别由业务部门、局办公室和局领导审核后,确保政府信息规范公开。

  三是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据统计,我局通过龙岗政府在线区住建局子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5775条,通过省、市、区报刊媒体平台公开政务信息800余条。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通过深圳市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部门转办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4宗,受理答复过程中均积极征求局法律部门意见,并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之间的关系,上述申请均已按时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20

263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4

-10

48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38

-155

2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2

20645168.86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9

4

0

0

0

1

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3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9

0

0

0

0

1

2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0

0

0

0

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3

0

0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区工作要求,结合住房和建设工作实际,积极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齐抓共管,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二是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优化完善全局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加大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展政府信息公开广度和深度。结合工作职责实际,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渠道,丰富公开形式内容,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四是继续加强区住房建设局网站建设,提高工作人员在办事和便民服务、答复公众信息公开申请等业务能力,适时增加和优化网站栏目,及时更新丰富栏目内容,正确高效公布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条例》第四十二条及《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及频次未超过合理范围,我局未收取费用。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