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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民政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政务信息公开298条,依申请公开来件2宗,同时未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领导,有序落实信息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各级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部署相关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小组,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确保职责明确。二是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业务科室及辖属单位负责人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在实际工作中能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二)突出重点,积极促进政民沟通

  结合我局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载体建设、内容建设。一是拓宽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办公场所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进行公开,主动发布政务信息、工作动态等,同时,及时更新低保、社会组织、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信息,确保网上信息的更新准确和充实,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二是积极配合市、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工作,对公开渠道、相关系统的政务服务事项内容不一致、标准未更新的信息逐一核实修改,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和权责清单系统管理。三是在推进民政各领域信息公开基础上,重点加强了社会组织和社会救助工作领域、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预先审查我局政府政务信息,明确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建立健全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

  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以学习贯彻《条例》为主要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有效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36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3

0

21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0

11,796.1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的方面,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仍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仍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1年,我局将继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统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对信息公开标准的把握,提高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加强民政网站建设,不断增强信息量,努力提高信息的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未向申请人收费。

  深圳市龙岗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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