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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园山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园山街道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结合街道实际,坚持依法、便民、高效、权责一致原则和统一规划,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工作思路,加强组织机构、制度、机制、队伍等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增强公开实效。同时,街道做好日常管理和维护,确保自身网站安全、稳定、规范运行。报告内容中所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园山街道政务服务办联系(地址:园山街道横坪公路89号数字硅谷产业园政务服务大厅,邮编:518100,电话:0755—84264114,电子邮箱:ysjdzwb@lg.gov.cn)。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3

1464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76

264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要求落实不到位,出现错别字、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二是政务采购信息公开力度不够。三是公开信息质量不高,审核把关不严。

  改进情况:一是要求工作人员每天检查更新内容。二是督促政府采购办公开应公开的采购信息。三是做好公开审批工作,确保“谁公开、谁审查”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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