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六个部分内容组成,分别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和谐路66号卫生监督综合大楼908办公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89551500,传真号码:0755-89551030,政务邮箱:wjj_admin@l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龙岗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更新完善了本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纳入机关管理工作制度汇编,积极推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社会公众可从多种渠道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以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104条(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官网2128条、“龙岗健康在线”微信公众号250条,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归集平台-龙岗区卫生健康局6726条)。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建立了当面、信函(邮件)、传真、互联网等依申请公开渠道。2020年我局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受理方式为:互联网1件、信函1件、当面1件。按照《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局已答复2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其中1件顺延至2021年办结。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本年度,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任务。但在工作中也发现存在以下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性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要求局机关各科室按照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主动作为,同时按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保密审核工作。二是强化督查,按时督促局机关各科室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未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相关费用。2021年,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要求执行。
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