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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从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入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由分管局领导、局属各部门负责人层层抓落实,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开展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我局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新调整《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完善预先审查制度,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贯彻执行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进行整理,并做好回复工作。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和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四)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班,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重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技术操作员进行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为我局网站的内容充实和更新提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93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3

+4

9820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2

-20

3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47162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不完善,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联系不够紧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频率不够高等。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工作质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全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加强监督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责任分工表,明确分工职责,制定信息公开月度情况报送表,加强工作联系,提高监督管理水平。

  (三)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规范公开流程。深入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完善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逐步完善人力资源门户网站、业务审批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和接口系统,确保公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四)完善监督考核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改进。指定负责人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及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内容管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人力资源大楼7楼;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03694;邮箱:lgqrlzyj@lg.gov.cn)。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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