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好网站、政务新媒体、实体大厅等功能作用,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龙岗政府在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在龙岗公安分局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36条,信息内容主要分为:机构职能,规划计划,工作动态、通知公告,资金信息、人事信息、龙岗警星、互动交流及其他业务工作信息等。
通过民生热线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局主要领导接听民生热线1次,分局通过民心桥、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群众反馈诉求问题43次。
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人民日报》、《南方日报》、《南方都市报》、《羊城晚报》、《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晶报》、《深圳侨报》、深圳电视台、龙岗电视台、深圳人民广播电台、龙岗电台等中央、省、市、区主流媒体(包括新媒体)播发政府新闻信息1143条。
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抖音及新闻客户端等自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利用“深圳龙岗公安”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号、新闻客户端等主动、及时、准确发布政府权威信息,互动回应社会关切,全年通过微博发布信息901条,政务微信公众号推文70篇,官方抖音号发布视频200个、总播放量超过1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要求,我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采取网络、信函、传真等方式接受群众申请,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已全部按规定及时进行答复办结6件。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收费和减免有关规定,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共减免6人6次邮寄费用50元。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导致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等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龙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及《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操作规程,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做到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按制度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政府信息公开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市民申请的回复也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具体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希望政务公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具体办理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具体办理人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深圳市公安龙岗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