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创新,充分发挥好网站、政务新媒体、实体大厅等功能作用,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做好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机构成立后局机关(大数据中心)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和机构设置,以及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全年通过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信息522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受理12345市民来电件83609件次,当场应答办结24237件次;转后台办理59372件次,办结率99.94%,有效回应了辖区市民的诉求。重点围绕“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通过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完善“好差评”制度等多种措施,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公开。全年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办件数52769条,企业群众获得感持续提升。在区行政服务大厅、11个街道、21个社区、2个园区分中心、1个商业Mall建成24小时自助政务服务区,公开社保、交通违章处理、营业执照申报等113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天候自助办理,覆盖人群超百万。推动数据共享公开,通过深圳市政府数据开放统一平台对社会开放数据资源108项。全年组织开展政务开放日、政府访谈直播各1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审核制度。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对接,明确真实诉求。规范答复文书,认真总结梳理本单位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经验与做法,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答复。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未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条例》、《龙岗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标准》及《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标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操作规程,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舆情值班制度》等,在政府信息公开前做到依法依规严格审查,按制度及时发布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设置政务服务专栏,与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有效对接,设置个人服务、法人服务、“一件事”主题服务、容缺办理服务等42个栏目,加大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力度。
2.在本单位网站设置信息公开专栏,确定专人负责专栏的维护与更新,下设栏目7个,并持续动态更新。
3.发挥本单位“龙岗政务服务”政务新媒体作用,公开生育收养、户籍、教育、文化体育、住房、就业、社保等重点人生领域办事指南、办事功能。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6万,全年公开政务信息42次共235篇,阅读量超过27万人次,转发近4.5万人次。
4.充分利用区行政服务大厅LED电子屏、广告机等媒介,宣传本局相关信息,在服务窗口摆放便民手册、服务指南。
5.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置报刊阅览架,摆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公报》及其它政策、科普宣传资料,查阅信息方便快捷,提升群众获得感。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1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2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1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法规规定,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我局举办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题培训,培训邀请了国内知名政府信息公开专家、盐田法院对口法官到我局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工作,全区各街道、各部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省媒(南方+)、市媒(晶报、商报、特区报)、区媒(侨报)等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相关经验材料得到上级主管单位的认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没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没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发布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1个,详见下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1 |
5913.0382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共收到2件依申请信息公开件,均按照法定要求规范办理,办理结果详见下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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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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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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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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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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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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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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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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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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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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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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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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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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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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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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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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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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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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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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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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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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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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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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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2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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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行政诉讼案件0件、举报0件。详见下表。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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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020年,我局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培训,增强“应公开、尽公开”的意识,扩宽局机关、大数据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加强政策解读,采用多种形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是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内容,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加强对主动公开内容的监督,切实抓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市龙岗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