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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组织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www.lg.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龙岗区财政局(国资委)(电话:28922196,电子邮箱:lgqczj@longgang.gov.cn)。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为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中心)共同参与,并指定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编制情况。根据《条例》等文件规定,我局组织编制了《龙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龙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同时,我局还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制订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类别、内容、形式、时限及负责科室等,做到领导力度、目标责任、监督检查三到位,把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情况与承办人员业务考核结合起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和奖惩制度,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我局制定了《龙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龙岗区财政局保密责任人制度》和《龙岗区财政局新闻宣传工作制度》等,对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首发。以我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工作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秩序,维护我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作了统一部署和安排,明确学习、培训原则及对象,积极组织征订培训教材,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并通过张贴宣传专栏、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了对《条例》的社会宣传。我局通过学习、培训和宣传,促进了《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梳理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41条,其中:

  1.机构职能相关信息28条;

  2.政策法规18条;

  3.工作动态21条;

  4.资金信息37条;

  5.规划计划7条;

  6.业务工作类0条;

  7.其他各类信息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机构职能类信息:如领导成员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机构简介、内设机构、直属机构及其职能;

  2.政策法规类信息:包括涉及本单位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或政府规章、本级政府出台的政策或规范性文件,以及以本单位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等;

  3.规划计划类信息:包括本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以及公共服务白皮书。

  4.业务工作类信息:行政许可事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流程,以及相应的表格下载;

  5.资金类信息:包括我区财政预算决算、本部门预决算及专项资金等信息;

  6.人事类信息:主要涉及本单位人事业务工作的信息;

  7.重点领域类信息:包括我区政府采购目录及行政处罚信息;

  8.其他类信息: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信息及依照有关法规应当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龙岗政府在线网;

  2.深圳侨报;

  3.市财政委网站;

  4.局政府信息公开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7,我局通过龙岗政府在线网站、本局电子邮箱及区政务公开办转发等方式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我局已按时答复对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无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府信息公开是常态性、基础性工作,一是需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二是需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三是需提升技术支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依申请公开渠道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3.加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工作。及时上传、更新政府信息,增加信息量,提高信息更新速度。定期公布信息公开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更好地为民服务。

  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

  20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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