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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经济促进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含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大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在“龙岗政府在线”(http://www.lg.gov.cn)上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人事财务科联系,联系电话:28948203;传真:28949300。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为切实加强和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调整至局人事财务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工作。同时,严格按照《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规定,对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个环节作了明确的规定,工作具体到科室,使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负责。在具体工作中,我局都能认真按照相关制度规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审核制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

  (二)措施得力,全方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结合工作职能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载体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上网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在门户网站及“龙岗政府在线”的政务信息,并把所有政务事项的办理程序、联系方式等在省、市、区政府网上办事大厅予以同步更新。二是网上专人跟踪落实制度。对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信息和规定随时通过工作网站、政务公开栏等载体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质询,派专人跟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对投诉咨询进行回应。根据全区的统一要求,及时编制了《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公开目录》。《指南》对公开的信息内容、获取方式、工作机构作出明文的规定。《目录》包括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资金信息、依申请公开等几方面的内容作出详细的公开。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事财务科具体落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我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1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23条,通知公告类信息77条,办事项管理类信息35条,投资推介信息41条,其他类信息35条。

  (二)通过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7年,我局通过深圳侨报、龙岗新闻网等报刊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条。在《市信息快报》、《龙岗信息》上发布信息10篇。

  (三)通过龙岗区经济促进局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626条及投资推广署的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1条,并开通龙岗区政府企业服务交流群。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工作。2017年,我局未接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化度仍不够,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网站上内容还需更加规范,形式更加丰富,途径更加广泛。2018年,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政策文件,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和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作用,综合利用多种平台公开我局各类信息。探索信息公开的新形式、新途径,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多样化,把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推上新台阶。

  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促进局

  二○一八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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