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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方面内容组成。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三楼1323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09870传真:0755-28901885电子邮箱:lgsjj@lg.gov.cn。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政务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共同研究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我局及时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了2名以上专(兼)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在人员、资金和设备等方面进一步保证和充实重点从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方面进行主动公开同时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为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突出重点、主动公开。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把握住审计监督工作的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确定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内容及时公开审计热点政策的解读、审计报告、政府投资审计工作程序等内容、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

  (三)完善程序强化督查。明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认真配合做好网站升级改版和内容保障工作及时更新和充实单位网上信息。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查漏补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类、政策法规类、工作动态类、便民服务类。据《龙岗政府在线》网站统计公开工作动态35条,审计报告78条,资金信息2条人事信息4条规划计划4条政策法规1条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和《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财税(2017)20号文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停止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由于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信息2018年我局没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离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

  2019年我局将按照市、区的要求总结经验提升水平继续做好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力度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加强组织齐抓共管全面提高领导干部“阳光意识”自觉地把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实抓好。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深度全力营造信息公开氛围。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努力形成干部职工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扩大公开广度着力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方式进一步挖深度拓广度再延伸努力从多个层面上实行全方位公开尽最大限度地实行公开。配合做好电子政务构建阳光政府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行为。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与建议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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