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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起至2018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27号人力资源大楼7;邮编:518172;电话:0755-89316156;邮箱:lgqrlzyj@lg.gov.cn)。

  一、概述

  2018年,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从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升公开水平入手,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宣传发动,加强沟通交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积极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全面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条例》和省、市、区的相关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的整理、更新和报送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开展政务公开的宣传工作。

  (二)完善《指南》,优化《目录》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据《条例》和《龙岗区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我局认真履行《条例》规定的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制定了实施方案,完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重新调整《龙岗区人力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明确规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程序和监督,落实受理、登记、分办、转办、答复、反馈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职责和范围。

  (三)落实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根据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相关内容,对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进行整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中,对各科室信息公开的报送情况和完成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和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推进。此外,我局利用加强信息化建设的契机,针对网站内容的保障和信息技术处理的问题,及时对局网站内容进行升级,对重点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技术操作员进行培训,为我局网站的内容充实和更新做好了保障。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一是完善预先审查制度。预先审查我局政府政务信息,明确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公开时限等,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二是贯彻执行保密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主要工作均有记录,有档案。落实年度报告制度,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均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公开申请及时办理反馈。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2018年,我局积极参加市、区等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班。同时,我局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再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截至2018年1231日止,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6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机构职能类、政策法规类、规划计划类、重点工作类和其他类。截至2018年1231日,公开机构职能类信息32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3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4条;其他类信息252条。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办理总件数20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2件(汇办件2件);市政协提案1件(汇办件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9件(分办件1件、汇办件8件);区政协提案8件(主办件3件、分办件3件、汇办件2件)。按时办理答复市人大代表建议件数2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市政协提案件数1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区人大代表建议件数9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按时办理答复区政协提案件数7件,按时办理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已公开的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对2018年政府信息梳理及公开情况

  根据区政府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做好2018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并在网上公开发布;制作政务公开的内容目录,按照机构设置、互动交流、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等类别,重点公开了我局的工作职能,就业创业、人才引进,等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并及时在人力资源局网站上公布。

  (五)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从实际工作情况出发,采用多种方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开设专栏;二是设立电子显示屏和触摸屏滚动显示;三是设置政务公示栏;四是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等形式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我局及时健全畅通了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2018年接受3宗群众依申请公开的信息,3宗均已答复并同意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不存在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主要是工作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规范。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质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全面地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披露,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加强业务培训指导,规范公开流程。深入解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争取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完善工作环节,规范工作流程,逐步完善人力资源门户网站、业务审批平台、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统一用户及权限管理系统和接口系统,确保公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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