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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交警” 龙岗区探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治理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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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约现场。

  1月12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龙岗大队签署《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作框架协议》,并揭牌成立全市首个法院指导交警调解的工作平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龙岗交警大队调解指导中心,积极探索道交纠纷治理的“法院+交警”高效便民模式。

  据了解,该模式由龙岗区人民法院法官为龙岗交警大队调处道交纠纷提供专业指导,同时通过深化警法协作联动提升道交案件专业化审判水平,促进道交纠纷前端高效实质化解,推动诉源治理、社会治理再上新台阶。

  在道交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龙岗区人民法院与龙岗交警大队双方优势互补、良性互动,采取建立联络会商机制、专题研讨疑难问题等一系列有力有效的具体措施,合力预防和化解道交纠纷。

  特别在疑难复杂纠纷中,与交警部门警员、司法局派驻人民调解员、保险消费者协会特邀调解员协同处理,由法官从法律法规、调解方向与方法等方面,对调解工作予以有针对性的专业指导,推动调解进程、提升纠纷实质化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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