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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对新引进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实施“深龙英才计划”的意见》和《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支持高端紧缺人才发展实施细则》的规定,近日,龙岗区开展优秀毕业生生活补贴申报工作,对新引进优秀毕业生给予一次性3万元生活补贴。

  新引进优秀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境外高校;2021年11月1日后首次办理深圳市人才引进业务(包括在职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和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并落户龙岗区,与龙岗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新引进人才引进时间以首份引进审批文件签发时间为准(学历晋升的除外),引进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申请人应在引进到龙岗区后户籍未发生过跨区变更、全职在龙岗区企业连续工作12个月以上且申请时仍在龙岗区企业全职工作。

  申请人提出补贴申请,所在单位核实申请材料,写明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材料有两种提交方式(需由申请人本人提交,不能代办):一是前往现场窗口提交,受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龙岗区人力资源服务大厦4楼服务大厅),提交时间为工作日9:00~12:00、14:00~8:00。二是发送邮件提交(邮箱lgrsrcfw@lg.gov.cn)。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形成发放意见,并在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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