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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园区通过验收名单公示 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榜上有名

  3月15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了关于“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园区通过验收名单公示,深圳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位列其中。

  2020年12月,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获得第二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名单,是深圳市和广东省唯一入选项目。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全长46公里,总面积32平方公里,串联29家文化科技类园区(其中,经龙岗区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20家)。走廊内核心产业为影视动漫、游戏电竞、数字视听、数字终端、数字展示及数字娱乐等数字创意产业,拥有一批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强的骨干文化企业,呈现出以华为终端、华侨城文化集团、兆驰股份三大龙头企业引领,中小微文化企业或独角兽文化企业集聚的发展模式。

  作为国内首个数字创意产业集聚区,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以“一廊多园”的形式整合走廊内数字创意全产业链,形成产业链整体发展合力和示范效应打造龙岗数字创意产业名片。推动数字创意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发展,促进“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贸易”“文化+旅游”等新业态的持续发展,实现区域综合实力的整体提升。

  自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获得“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资格两年多来,在文化和旅游部的关心支持和省文旅厅的指导帮助下,深圳市委市政府和龙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严格按照创建要求和验收标准,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和园区发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全区现有文化企业超过2万家,其中规上文化企业537家,上市文化企业5家,“深圳市文化100强企业”累计15家。按照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全口径统计标准,2022年全区文化产业实现营业收入2295亿元,同比增加6.7%,占全区GDP比重超10%。2022年数创走廊文化企业创造营收超过1910亿元,占全区文化产业总营收的83.2%,走廊范围内规上企业272家。

  当前,龙岗数字创意产业走廊已经形成了良性发展态势,通过连接点状分布的园区为带状联系的产业走廊,同时提供全方位解决方案,打造数字创意产业发展高地,形成数字创意产业人才集聚的“龙岗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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