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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 深圳龙岗积极探索形成经验

  现状:不平衡不充分 有待“十四五”进一步引导

  有的地区已进入“加速跑”,有的地区还未起步;有的地区相关社会机构非常活跃,有的地区还找不到几家文化类社会组织;有的地区超前规划、大胆发展,有的地区还囿于行政模式止步不前……各地发展阶段不同、成熟度不一、规划水平参差,成为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显著特征。

  就实践探索层面而言,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总体仍处于初级阶段。有业界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价值认识存在偏差,发展理念不够开放、成熟,行政思维和机制包袱比较重,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服务模式创新不足,社会参与面较窄、参与形式单一,服务承接主体数量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

  为进一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21年3月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针对高水平、高品质的公共文化供给相对比较缺乏的情况进行系统谋划,提出要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因地制宜推动乡镇文化站等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等形式,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持续促进文化志愿服务特色化发展。《“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也部署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工作,指出要创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升文化志愿服务水平,并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采购大会项目、文化志愿服务建设项目作为重要抓手,促进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探索:建规立制 开放发展 提升社会参与经验值

  丰富多样的文艺培训,融阅读、展览、餐饮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间,有趣有料的文化体验,使用便捷的数字平台……近年来,在国家政策和百姓需求的双轮驱动下,不少地区积极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力求携手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取得了一定成效。

  在共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政府和社会承接主体需携手同行。近年来,一些地方逐渐意识到,只靠综合指导性的政策难以支撑和吸引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因而各地陆续探索出台具有实操性的制度规范,积极构建政府与社会力量良性合作生态圈。

  北京市石景山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建立了区文化和旅游局统筹实施、街道日常管理、区属相关部门协同管理的“三位一体”治理机制,实现了政府“放手而不甩手”,给予社会主体充足的发展空间。同时,建立“大数据智慧监管+线下日常监测”社会化运营绩效评价机制,从人群覆盖、制度建设、服务创新、宣传推广等多维度全面考评运营服务,综合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与奖励扶持、退出机制挂钩,引导社会化服务承接主体优胜劣汰、有序竞争。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在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践中,形成了“1个综合指导+N个配套具体实操指引”制度,对文化类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政府购买服务、文化设施建设运营、考核评议等都设立相应机制,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

  此外,不少文化馆、图书馆以分馆建设为切入点,明确社会分馆的申报条件、建设规范、服务标准、经费保障等,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优质文化场馆资源,在社会主体资质审定方面,以专业性、普惠性、独特性为标准,择优遴选,确保服务品质。

  目前,在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的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举办了全国性公共文化和旅游产品线上采购大会,我国长三角、粤港澳、成渝、京津冀等地区以及河南、甘肃等地都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的区域性文采会机制,“全国聚合+区域示范”效应正在形成。

  从参与规模和类型分布来看,社会力量参与文采会的热情较高。以2021年举办的全国文采会“重庆站”与2022长三角和部分地级市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产品采购大会为例,涉及的供给范围已不限于文化内容、设施运营、绩效评价等,还包括科技融合、旅游服务、文创产品等领域。通过搭建云平台,推动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文采会集推荐、展示、交流、交易于一体的“互联网+展会”服务模式日趋成熟,为全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领域企事业单位、高校等供应方与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群团组织等需求方,搭建起供需对接的桥梁,促进了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也有利于公共文化资源优化配置。

  此外,江苏苏州、浙江宁波等地还以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大赛等形式,推进“菜单式”点选、“订单式”配送服务模式,将社会力量引入需求调研、项目招募、项目评审、项目点选、配送执行、评估评优等各个环节,精准对接基层群众多元文化需求。同时,着力培养文化志愿服务队伍,创新文化志愿服务品牌,提升文化志愿服务水平。

  政府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才能实现群策群力、普惠共享。改变单打独斗的思维,整合社会力量,创新参与方式,才能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的热情,推动实现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广东东莞依托既有文采会平台持续创新,举办“共享文化年”活动,打造“100个共享文化空间”“100个共享文化活动”“100个志愿代言团队”“100个共享文化产品”4个100共享文化项目,撬动了海量社会文化资源。社会力量对于群众文化需求逐渐把握更加准确,从而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生力军。

  北京市东城区结合空间腾退与城市更新,引入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催生了“最北京”特色的角楼图书馆、27院儿等基层文化活动空间,突破了基层服务人员专业性不强、服务形式不多等瓶颈,提升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东城区美后肆时景山市民文化中心由非营利社会团体经营管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手段建立了多样化的需求表达机制和多渠道的供给参与机制,受到了群众好评。

  建言:逐步形成面向全社会的大循环

  为不断回应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社会化发展由量的增长逐步转变为质的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资源需逐步形成面向全社会的大循环,这对整个服务体系规范化、品质化、开放度的要求很高。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委员会专家库专家、文化馆发展研究院学术委员沈泉生认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要在政府主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前提下,按经济思维来看问题。“首先,无论是政府购买还是委托运营,实际都涉及市场行为,在招标文件、项目合同、资质审核等各环节都需要有一套清晰完整的规范,这样既能保证合作效率,也能遴选出更有服务能力的社会主体;其次,要注重厘清政府与社会主体的权责关系,适度放权,保证公众利益、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此外,还需采用更加智能、便捷的技术予以监督,同时要建立和补充项目专家库,对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和建设予以效能监督,按照符合实际的目标,建立信任机制,降低管理消耗,从而保证社会化发展的可持续运行。”沈泉生说。

  在上海格物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符湘林看来,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内涵十分丰富,不能简单把社会化发展等同于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化发展的核心是如何充分发挥社会主体的积极性和优势,要广泛采用政府购买、PPP合作、社会捐赠、机构自办政府扶持、志愿者团队等多种方式,汇聚更多资源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更好地激发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活力与效能,持续扩大公共文化服务朋友圈,孵化、培育和凝聚优质社会主体,让符合要求的社会企业和组织参与进来,围绕百姓需求提供丰富的文化内容,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

  社会化发展要有所突破,需要创新机制,在制度激励和系统保障上下功夫。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文化标准研究中心主任闫贤良结合调研认为,社会化发展要开放思路,出台相关指导政策,对于公共文化设施提供的延伸类服务项目并收取一定费用给予方向引导,初期可选取试点,予以突破尝试。同时,也要最大化地发挥公共文化设施的空间、活动、服务、品牌等价值,兼顾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互为补充,为群众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文化服务。“要创新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探索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吸收各方力量组建理事会,在业务发展、资金投向、人才队伍建设等重大事项上,理事会形成与社会需求相对接的决策机制,推进公共文化事业社会化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此外,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营激励机制,对于超量、高质完成任务指标的运营方给予奖励。”闫贤良还建议,要认可、尊重文化运营中人力和智力的投入,在经费测算中对人力成本给予更科学的体现,参考市场人力成本,制定各级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的经费测算标准,细分运营岗位的级别和类别,帮助社会运营机构做好人才的留用和培养。

  来源:2022年1月11日《中国文化报》第3版刊发特别报道《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创新机制 促动全链条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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