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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社矫局杨运根局长一行到龙岗区开展社矫案件调研指导工作

  2023年3月28日下午,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杨运根、副局长傅勇等一行三人前来龙岗区社区矫正中心开展社区矫正案件调研指导工作。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处副处长邱敏、区司法局副局长王宝冬,市局社矫处、区局社矫科、龙岗街道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参加调研工作现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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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工作组认真听取了龙岗区司法局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情况、奖惩情况等工作汇报,详细查阅了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对龙岗区司法局社矫日常监管工作及档案规范化建设表示肯定,对完善监督管理程序、健全工作协作机制提出了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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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是一项宽严相济的刑事执行工作,要秉持着“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理念,促使矫正对象重树信心,回归社会,在日常工作中要作到以下三点:一是管控有法度。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的规定,确保管控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监管有力度。要充分发挥延伸管教警察的优势,利用信息化核查、抽查、集中点验等手段和方式加大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外出请假、跨市县活动期间的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筑牢社矫安全稳定防线。三是执法有温度。要对社区矫正对象中的特殊群体制定人性化、个性化的教育矫正方案,实施以“帮”字促矫正,通过柔性执法的方式感化社区矫正对象,体现社区矫正执法有“温度”的一面,既保障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彰显了人性化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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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龙岗区司法局与各街道司法所将严格贯彻落实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尤其是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在严格按照《社区矫正法》及相关配套规章制度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确保全区社区矫正对象防控无盲区、管控无死角、落实无漏洞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性格特征、心理特点、犯罪原因等情况全面分析,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进行分类管理,既保障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又彰显人性化执法,让社区矫正对象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既有“法度”、“力度”,也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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